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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公布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企业(第九批)名单的通告 |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0-13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粤港清洁生产合作协议》,加强粤港交流与合作,根据“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的安排,经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和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实地评估,香港特区环境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联合审定、公示后,共同认定第九批“粤港清洁生产伙伴”优越标志企业87家、(制造业)标志企业79家、(供应链)标志企业2家、(技术服务)标志企业16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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