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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农业局关于遴选2017年 农(渔)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通知

2017-10-13

各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水技站: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二、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有能力定期举办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三、示范基地的职责:

1.示范基地要与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有效结合,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

2.示范基地本年度要开展3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模式,开展4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一业为主、多种示范”新品种和新技术的试验、技术集成、对比展示和技术培训等工作。

3.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

4.统一竖立“全国农技推广试验示范基地”标牌。

四、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示范基地确定后,对购买农药、化肥、饲料、试验设施等物资及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集成熟化、试验示范、组织观摩和培训给予适当补助。

五、遴选时间及程序:2017年10月18日前由县农业局将遴选名单汇总后提交局务会研究确定正式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名额。

屏南县农业局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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