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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内蒙古普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10-13

元政办字〔2017〕189号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内蒙古普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委办局,开发试验区管委会:

为促进内蒙古普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市,鼓励和引导其通过上市优化资源配置和做大做强,加速培育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产业带动力的大企业、大集团,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内蒙古普因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市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尚文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王冰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马俊学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丁晓宇区经信局局长

杨景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学信区国税局局长

李刚区地税局局长

陈文玲区财政局副局长

鲁占文区发改局副局长

隋玉峰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隋玉峰兼任,副主任由陈文玲兼任(主要负责上市具体事宜),负责综合协调,日常事务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推进具体工作;负责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和证券服务机构的联系、沟通、协调;协调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二)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自身职能职责,牵头协助企业妥善处理在上市调查、上市申报和挂牌上市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确保顺利上市。

2017年9月27日

赤峰市元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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