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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政办函〔2017〕18号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的通知

2017-10-13

义井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组织区政府法律顾问为区政府及区直部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出具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评估;根据需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区政府及区直部门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区政府及区直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二、组成人员

主任:白俊平 区政府办主任

副主任:刘 琨 区政府办副主任

张志学 区司法局副局长

崔彦杰 区科技局副局长

成员:张世丽 区政府办科员

王海清 区政府办科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主任:张世丽(兼)。

阳泉市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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