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关于十一和十九大期间值班表报送应急值守情况的通报
嫩政应急委发【2017】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和党的十九大期间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9月26日,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下发了通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上报“十一”和“十九大”期间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干部值班安排表,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十一期间,县政府应急办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值班值宿报送情况
民政局、工信局、环保局、人防办、国土局、卫计局、自来水公司、住建局、交通局、文广体旅局、发改局、临江乡、霍龙门乡未上报“十九大”期间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干部值班安排表。以上单位要在2017年10月16日前将“十九大”期间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干部值班安排表加盖本单位公章,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公室,电话:0456-7533054。
二、应急值守抽查情况
10月1日—8日,县政府应急办对应急值守情况进行了抽查,10月3日工信局、卫计局值班电话无人接听;10月8日自来水公司值班电话无人接听。
对以上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原因,及时整改,形成书面报告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经单位一把手审阅后,于2017年10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全县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值班工作力度,尤其是在法定节假日期间、中央和省、市举办重要会议活动时期、国内外重要政治敏感时期、防汛防火关键时期、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期,要特别加强应急值守。每个时期要提前两天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领导在岗带班、24小时干部值班安排表,确保联络随时畅通。如遇突发事件,事发地政府、事发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相关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发生,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嫩江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