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新联围礼东围龙泉滘水闸重建及新增电排站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
报来《关于江新联围礼东围龙泉滘水闸重建及新增电排站工程立项的函》(江联围函〔2017〕3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江新联围礼东围龙泉滘水闸重建及新增电排站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编码:2017-440705-76-01-805496)。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电排站一座,设计排水流量为40m3/s,总装机容量为2840kw;治理河长1.53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1.53km,左右两岸堤防加固3.154km;加固连接堤长180m;重建水闸,总净宽35米,重建新沙节制闸1座。该工程为中型III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根据市水务局审核意见,核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950.28万元,其中勘测费208.42万元,设计费352.86万元,建筑工程费(含临时工程)5455.08万元,设备及安装工程1737.34万元,监理费148.32万元,基本预备费411.18万元,专项工程(包括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317.54万元,其他费用(包括建设管理费、招标费、咨询费、服务费等)319.54万元。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江门市本级财政,江海区、新会区财政统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节能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五、请加强工程建设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污染,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请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