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理督导的通知
洪科字〔2017〕1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与督导,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按照《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对2016年度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监理督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时间
2017年11月10日前。
二、监理对象
201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
三、参加人员
项目分管局领导带队,项目责任处室、财政局企业处相关人员。
四、监理内容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的《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阶段实施目标,准备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并填写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五、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提纲
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包含:
1、项目实施以来开展的工作情况;
2、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阶段目标实现情况;
3、已经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4、仪器设备购置、工程结算等资金支出情况;
5、预计项目验收时间,未达验收要求的原因说明。
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包括:
1、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投资的情况,包括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
2、已到位科技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科技重大攻关类项目可不提供此项内容),包含:
1、项目市场需求、市场份额、产品销售情况;
2、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
3、项目实现的利润情况;
4、项目实际缴纳税金情况。
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项目目前有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无对应解决措施,以及可由市科技局出面协调解决的事情。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项目监理的材料。具体监理时间,由各项目责任处室提前一天通知项目单位。
附件: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关于对201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理督导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