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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理督导的通知

2017-10-17

洪科字〔2017〕1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的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协调服务与督导,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按照《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局决定对2016年度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监理督导。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理时间

2017年11月10日前。

二、监理对象

201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

三、参加人员

项目分管局领导带队,项目责任处室、财政局企业处相关人员。

四、监理内容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的《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合同书》阶段实施目标,准备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材料,并填写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五、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提纲

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包含:

1、项目实施以来开展的工作情况;

2、项目目前进展情况,阶段目标实现情况;

3、已经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4、仪器设备购置、工程结算等资金支出情况;

5、预计项目验收时间,未达验收要求的原因说明。

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包括:

1、到目前为止已完成投资的情况,包括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

2、已到位科技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科技重大攻关类项目可不提供此项内容),包含:

1、项目市场需求、市场份额、产品销售情况;

2、项目实现的销售收入情况;

3、项目实现的利润情况;

4、项目实际缴纳税金情况。

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措施

项目目前有哪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有无对应解决措施,以及可由市科技局出面协调解决的事情。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项目监理的材料。具体监理时间,由各项目责任处室提前一天通知项目单位。

附件: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南昌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16日

相关附件: 关于对2016年度南昌市科技重大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理督导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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