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创新突破、高端引领、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原则,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以支撑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主线,以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重点,着力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全面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品质“三城”提供强大支撑。
工作目标。到2020年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有较大增长,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年增长30%以上;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注册商标达到3000件,驰名商标达到5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突破;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权,版权拥有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企业,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面优化,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建成一批知识产权强县、强园区、强企,知识产权对全市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建成知识产权强市。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加快培育知识产权大户,对年度专利授权量较大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软件著作权登记量较大的软件企业给予奖励,重点鼓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PCT国际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力度,对进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中小微企业,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申请资助、代理费补贴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完善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4000元专利申请资助;对获得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给予1万元经费奖补;对有效发明专利授权年限在6年以上的,根据其实际缴纳年费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年费支持。对PCT国际专利每件给予3万元补贴。鼓励各县区、开发区、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制定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配套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数量提升。实施发明专利提升工程,到2020年培育拥有发明专利50件的企业10家、30件企业20家、10件企业30家;科技机构、科技开放平台、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技孵化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市级以上研发中心等拥有发明专利;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山循环经济集聚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
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况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维持年限长的核心专利,积极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知名商标。大力培育版权精品,在软件、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产业领域,加快形成一批版权精品。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培育一批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等高价值专利。发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提升原始创新和高价值核心专利创造能力。对高质量授权专利给予分档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的专利,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专利奖的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家,省知识产权强企20家,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00家,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建立以知识产权强企为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协同的专利布局以及与产业链相匹配的专利联盟,培育一批核心专利,形成一批产业化导向的专利组合。推动企业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经营全过程。到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等基本实现“贯标”全覆盖,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达到50家,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实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程。开展知识产权区域布局试点,调查分析区域产业、创新和知识产权资源状况,建立资源配置导向目录,引导知识产权相关资源合理布局。建立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制度,开展统计分析,发布产业目录和发展报告。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促进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企业、集聚区,引导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发展壮大。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以光通信、镁精深加工等为重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成为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专利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商标密集型产业,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支持自主商标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发挥品牌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提升驰名商标运用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品牌聚合示范效应。大力发展版权密集型产业,以计算机软件、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影视动漫等为重点,推进版权产业形成地域特色明显、版权密集型产业。
实施传统产业知识产权提升工程。支持清洁能源、绿色食品、汽车零部件与电子电器等传统主导产业加大品牌经营力度,通过强化创意设计、商标许可、品牌连锁、兼并等,提高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创造运用,促进农业向技术装备先进、综合效益明显的现代化方向发展。推广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紧密结合的农产品经营模式,推动相关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着力培育区域公共特色经济品牌,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注册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促进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融合发展,推动特色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品牌优势、竞争优势。
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紧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通过全球专利信息,开展针对性的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研究,帮助企业掌握全球创新状况,明晰创新路径,增强产业发展和创新活动的前瞻性,确立产业发展技术路径,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优化配置创新资源,引导产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创新方式和专利布局,在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一批专利组合,构建支持产业发展的专利储备,提升产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等园区建设一批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充分发挥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南省首批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引领作用,建立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把鹤壁镁材料加工产业专利导航实验区建成具有鹤壁特色、优势明显、专利密集、布局合理的镁领域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形成在全国乃至世界领先的镁领域专利密集型产业集群,成为镁领域专利运用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区,镁领域产学研有效结合、专利成果转化成效明显、专利运用能力显著增强的示范区,为创建国家级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奠定基础。
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知识产权产业化,创新金融产品,改进运营模式,扩大信贷规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专利权、注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难矛盾,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对成功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的贷款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实际发生额50%、年贴息不超过20万元的补助。支持商业银行和证券、保险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发展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侵权责任保险,支持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担保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对企业参保专利保险的首件专利给予全额补贴。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机制,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到2020年,创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市、专利保险试点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达50家,融资额达15亿元。
构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快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运用“互联网+”模式,实现区域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动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向社会开放,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率。鼓励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鹤壁设立机构或全资子公司。发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导航、预警、运营、诉讼应对、价值评估、战略规划等新型知识产权服务业态。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托管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建设,着力培育一批熟悉国内外规则、具备实务操作能力和较强竞争力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
三、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形成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维权援助、社会诚信及调解仲裁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完善覆盖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等多个环节的保护链条,构建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网络化、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利用两法衔接共享信息平台,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等制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健全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探索行政执法事权下移,强化市、区县两级联动。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展会、商品流通环节等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著作权保护,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盗版等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构建知识产权高效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格局。发挥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鹤壁分中心的作用,推进省级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实现省级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覆盖。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无偿援助。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设立知识产权维权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建设,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推动市级层面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
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我市国民经济核算范围,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探索“一把手”知识产权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经营业绩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并重的科技型企业考评模式。建立市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政府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取得知识产权的项目。提高市内相关领域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
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制定我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政策,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围绕我市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在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和定制数据库,提高创新效率,降低投资风险。
五、推动知识产权协调发展
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开展知识产权强县试点示范,建设创新活力足、质量效益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知识产权强县。以知识产权强园区、强企建设为基础,打造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县。发挥强县区域特点和产业优势,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靠知识产权驱动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知识产权与城市相关产业协调、均衡、融合发展,辐射带动其他县区快速发展,构建“市县区联动、点线面结合”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格局。
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升我市知识产权国际化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机制,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海外市场目标地、展会举办地知识产权预警研究与分析,有效防范国际知识产权风险。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探索绘制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的相关国家和地区专利导航图,推动我市产业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国际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降低企业“走出去”知识产权风险。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提升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
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合作平台,服务经济发展。利用专利审查中心在人才、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向我市派出一批知识产权联络员,为我市知识产权政策研究与制定、重大经济与科技活动评议、专利导航、专利运营提供强大支撑。在河南仕佳光子科技有限公司、鹤壁国立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一批社会服务工作站、审查员流动工作站,探索知识产权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机制、新思路、新模式。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部署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贯彻执行。加强市、县级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同步落实。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检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评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
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支持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各专项任务落实。市本级财政把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作为重点支持方向,根据市知识产权实际工作需求和财力情况给予重点保障。研究制定县级财政投入考核办法,加大市、县级财政投入强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鼓励企业规范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和评议费用以及专家咨询费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转让知识产权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市级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等专项资金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支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指导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多渠道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为企业培训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价值分析和专利运营人才,为加速知识产权运营提供有力支撑。选拔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建立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等普及型教育活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基地,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双创人才”等群体知识产权培训,力争实现全覆盖。
营造浓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构建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体系。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及企业的宣传,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文化长廊等载体广泛传播知识产权知识,努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良好氛围。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