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海宁市不动产权属与居民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将《海宁市不动产权属与居民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海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海宁市不动产权属与居民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动浙江省不动产权属与居民电水气联动过户工作的通知》,推动不动产权属与居民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工作,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一件事”的办事标准,实现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真正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更好地利民、便民、惠民。
二、实施范围
海宁市范围办理个人存量房交易登记及居民水、电、气、华数电视过户。
三、工作措施
建立信息互认机制。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实行由《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代替《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等资料,对申请人已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的,水电气华数电视4个部门要认同相关信息和结果,不得再重复要求申请人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等资料。
优化联动过户流程。整合优化申请、受理、核准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不动产权与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后,由不动产窗口出具《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办事群众凭《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可到水电气华数电视窗口自愿申请办理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业务。水电气华数电视窗口分别对申请人提交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等申请材料分别进行高拍仪拍照留存、资料填写、初审、过户,对不能办理过户的一次性告知理由。
强化数据传递与资料共享。组织开发不动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确保登记信息及时传递、处理和运用,实现一次登记,多部门共享。
四、工作职责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按规定出具《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通知书》,对因故不能完成不动产登记的,应及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告知水电气华数电视窗口;配合开发对接房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2.国网浙江海宁供电公司:牵头负责居民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工作,按要求做好居民电力过户等相关工作; 配合开发对接房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3.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按要求做好居民水务过户等相关工作; 配合开发对接房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4.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按要求做好居民天燃气过户等相关工作; 配合开发对接房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5.华数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按要求做好居民数字电视过户等相关工作; 配合开发对接房产交易、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不动产登记与居民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工作。
强化业务流程。各单位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全面把握业务要求,再造业务流程,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华数电视联动过户业务开展,提高服务质量,保障群众过户流程顺畅便捷。
注重宣传引导。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不动产权属及水、电、气联动过户工作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