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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2017-10-20

东经信装函字〔2017〕22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的通知

各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加快培育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有效支撑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工信部决定开展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申报单位应为从事智能制造软、硬件装备和系统设计、生产、安装、调试业务,并具备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主营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产品供应商、服务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

二、工作程序

各县区经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作为推荐单位,负责本区域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组织申报工作。

申报单位填写《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并报送所在县区经信局。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地索性真实性负全责。

推荐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对申报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和严格把关,并汇总形成《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上报。

三、工作要求

推荐单位应于2017年10月24日前,将《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书》及《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申报信息汇总表》报送市经信委装备产业科,逾期将不阳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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