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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门市河排林场职工宿舍危房改造项目的批复

2017-10-20

江门市河排林场:

报来《关于江门市河排林场职工宿舍危房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河林字〔2017〕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林场职工居住条件,消除职工住宿安全隐患,根据市政府批复,同意你场实施职工宿舍危房改造(项目编码:2017-440785-47-01-803623)。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原址改造一栋两层职工宿舍楼,总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5万元,监理费1.50万元,不可预见费2万元,其他费用6.5万元(包括勘探设计费、编制费等费用)。建设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你场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五、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做好应急处置预案,防止发生群体性或个体极端性事件。

七、请按批复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所规定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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