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村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张北县《乡村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张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张北县乡村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管理,规范日常使用行为,明确责任,确保基层平台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县人社部门负责办公设备采购、标牌制作、网络连接、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并统一明确行政村(社区)平台的规章制度和业务经办流程。
第二条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行政村(社区)基层平台的使用和管理负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基层平台的日常管理。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及村代办员对基层平台正常管理使用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各行政村(社区)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机专用、专人专用,严禁与其他网络连接,严禁用计算机终端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四条行政村(社区)基层平台的办公场所不能为了方便随意变更到村卫生室、小卖部、代办员家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办公设备出借、转让、调拨、变卖、置换或挪为它用,不得擅自更换、拆卸设备的任何零件、配件和外设。
第五条各行政村(社区)基层平台代办员要熟练掌握操作技能,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帐号和口令,定期更改,不得冒用他人帐号、口令。
第六条村代办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将平台网络内的个人信息泄露他人,造成信息泄露的,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第七条代办员负责基层平台的具体管理和日常维护,严禁办公设备带故障运行。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要做好办公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电等工作,对办公设备安全运行负全部责任。办公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遗失或损坏,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在村负责重新购置和维修。
第八条建立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培训机制,就业、社保、医保的专职人员要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负责人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对各行政村(社区)基层平台的代办员开展定期的集中培训。
第九条行政村(社区)基层平台业务培训费、人员经费、网络运营维护费用列入财政预算。
第十条县委、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行政村(社区)基层平台的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