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发〔2017〕6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3日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4日
朔州市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的客观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和发展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快全市造林绿化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传承弘扬右玉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的目标,坚持大地增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相统一,科学规划,创新机制,优化布局,整体推进,广泛动员,全民参与,进一步掀起造林绿化新高潮,推动林业生态建设迈出新的更大步伐,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两山”理论的示范区,争取早日实现全域绿化目标。
二、目标任务
全市每年造林25万亩以上,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0%。2020年右玉县率先实现全域宜林荒山基本绿化,2030年实现全市全域宜林荒山全部绿化。2018年全市计划营造林25万亩。其中朔城区6万亩、平鲁区4万亩、山阴县2.5万亩、怀仁县1万亩、应县3.5万亩、右玉县8万亩。
三、工作重点
以国家省级工程为依托,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打好造林绿化攻坚战。
统筹安排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等国家重点工程和京津冀生态屏障区建设工程、植被恢复费造林等省级重点工程。坚持适地适树、混交造林、优先发展经济林的原则,抓住良好发展机遇,坚定信心,科学规划,攻坚克难,整体推进,打好造林绿化攻坚战,实现我市山区、丘陵区宜林荒山荒坡基本绿化。利用好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积极争取将沙化耕地纳入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范围。到2020年,全市要争取国家省级重点工程30万亩。2018年计划完成国家、省级工程8.47万亩,其中朔城区2万亩、平鲁区1.98亩、山阴县0.2万亩、怀仁县0.14万亩、应县1.5万亩、右玉县2.65万亩。
以县区造林工程为重点,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推动我市造林绿化再上新台阶。
根据各县区宜林地状况,将全市每年25万亩造林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各县区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实施县区工程保证足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要坚持集中连片、规模治理的原则,县区造林工程建设与国家工程、省级任务同步实施,整体推进。规划布局要重点集中在通道沿线、城镇周边、河流沿岸等重点区域。要按照确定的任务和标准要求,搞好造林作业设计,严格按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和检查验收。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县区工程16.53万亩,其中,朔城区4万亩、平鲁区2.02万亩、山阴县2.3万亩、怀仁县0.86万亩、应县2万亩、右玉县5.35万亩。
以经济林增收为突破,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加快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坚持经济林优先的原则,不论是国家、省级工程,还是县区工程,能种植经济林的尽量选择发展经济林,进一步提升经济林经营水平,提高经济林经营效益。经济林建设要尽量集中连片,规模发展,以便于对接市场,尽快形成产业优势。为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市要新建10个经济林示范园,每县区都要新建1-2个面积不低于500亩的经济林示范园。在进一步扩大杏、李、苹果、葡萄、枸杞、沙棘等现有经济林种植面积的同时,积极引进米槐、钙果、文冠果等经济林新品种。经济林的引种、示范和种植,要积极对接和扶持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主体。要抓好经济林提质增效、低产低效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等工作。紧紧抓住省市支持右玉县沙棘林改造的良好机遇,加快全市现有30多万亩沙棘林提质增效改造。今年秋冬和明年右玉县改造任务为13万亩,其中2017年秋冬完成 5万亩。
以义务植树为引领,创新思路,全民参与,形成全社会搞绿化的强大合力。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总体推进造林绿化工作。要将全民义务植树、部门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农村造林和城镇造林绿化美化结合起来,林业部门抓林业和各部门办林业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抓造林绿化的强大合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自费购树,亲手栽树,长期坚持,形成制度。”按照“一乡一条路、一村一片林、人均五棵树”要求,结合农村环境整治和改善人居环境工作,对环村道路、主干街巷和庭院周边进行绿化美化。到2020年,完成四旁植树1200万株,其中2018年完成四旁植树400万株。
以全域管护为抓手,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大全市林木全域管护工作力度,整合各类林地管护项目,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继续组织实施好175.74万亩国家天保工程、187.85万亩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和5年内新造幼林地的管护。对未纳入以上三项管护工程范围的113.6万亩林地,市县拿出管护资金进行严格管护,确保林木全域管护措施落到实处。2018年全市林木管护面积为518万亩,其中朔城区76万亩、平鲁区118万亩、山阴县57万亩、怀仁县54万亩、应县68万亩、右玉县145万亩。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加快成立市级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应急演练,努力做到网格化、专业化、科学化防护。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应急防治体系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四、主要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摆上更加重要位置。
各级都要加强造林绿化目标责任的考核。各县区是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造林绿化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级领导都要切实把造林绿化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搞好组织发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等工作。要亲自参与研究本辖区、本单位的植树造林规划,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各种问题。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林业部门要牵头抓好规划协调、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发改、财政、水利、国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林业部门作为经济林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市干果、水果和特色经济林实行统一管理。
二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探索和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造林投入新机制。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林业建设专项基金,用于林业发展。建立造林绿化工程市级奖补制度。国家、省级重点工程需市级配套的,市级给予足额配套;县区造林工程,完成市级安排的计划任务的,市级给予200元/亩的奖补,没有完成任务的不予奖补;对新造沙棘、枸杞、连翘、文冠果和米槐、杏、李、枣、苹果等经济林,经验收合格的,在200元/亩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300元/亩奖补。对零星发展的经济林也要给予一定的奖补;沙棘林改造项目,经验收合格,在省级补助200元/亩的基础上,市级给予200元/亩补助;对未纳入国家省级管护工程范围的113.6万亩林木,市级给予?2元/亩?的管护补助。对市级补助项目和资金要制定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检查验收办法,要严格审核把关,经过县区自查、市级核查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奖补。对超额完成任务的县区,要加大奖补力度。各县区也要建立稳定的林业建设专项基金,全面整合区域内国家及省级各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捆绑使用农林水、扶贫等涉林资金。积极推进集体公益林委托国有林场管理工作,组建面积百万亩以上的国有林场,将朔州西部涉及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右玉县四县区所有集体公益林进行委托经营。把需要改造更新的天然沙棘林的经营权流转给沙棘加工企业,鼓励林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农户+基地”等经营模式与农户构建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健全林农风险保障机制,积极推进经济林参保工作,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要积极探索集体林场、林地认养、生态庄园建设等办法和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及民间组织积极开展造林绿化、开发林下产业,参与生态建设。
三要科技兴林,规模造林,切实提高造林绿化质量。着力解决经济林增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制约当前林业建设的关键技术。要加强林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科技示范、科技入户、科技下乡活动,组建专门的经济林专家团队,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加快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困难立地条件造林要运用先进造林技术,积极推进PPP模式。规模造林不仅有利于成活和管护,而且能形成规模,发挥整体效益。各县区每年要确定1-2个集中连片的重点工程,工程面积原则上达到3000亩以上。油松、樟子松等针叶树苗木高度力争达到1米,杨柳等阔叶树胸径力争达到3公分。同时,在工程实施中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树种搭配要坚持乔灌、针阔结合,大力营造混交林和复层林等。要坚持以“五个一批”为载体,通过造林务工、退耕奖补、管护就业、经济林和林业产业增收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努力在一个战场打赢造林绿化和脱贫致富两场攻坚战。
四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掀起植树造林新高潮。大力开展创建林业生态县区、生态乡镇、生态企业、生态单位等活动,形成人人植绿、爱绿、护绿、播绿的良好社会风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宣传造林绿化的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民绿化意识和生态意识,要大力宣传全市造林绿化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基层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为加快造林绿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附件:朔州市2018年林业生产预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