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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统筹数据中心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10-25

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行业组织:

为加快实施我省大数据战略,促进数据中心合理布局和健康发展,根据工信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数据中心建设布局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大数据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发展情况

随着我省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深入发展和广泛应用,我省数据中心发展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目前,全省在用数据中心设计机架2.5万个,约合服务器近40万台,在用服务器近17万台;在建数据中心设计机架5.2万个,约合服务器52万台。

二、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统领,深入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大数据发展战略,以保障数字经济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服务为牵引,以科学布局、集约建设、绿色发展、安全可靠为着力点,发挥我省区位、资源、气候、产业等优势,引进和建成一批国家级、区域级数据中心,逐渐形成技术先进、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数据中心新格局。

到2020年,全省服务器规模达到200万台以上,将我省打造成全国重要的数据资源集聚区。

三、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

发挥政府统筹作用,优化政策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据中心建设。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产业规律,完善政策引导,发挥电信运营商、大型互联网公司、第三方IDC运营商等多种市场主体作用,推出面向不同市场需求的数据中心服务。

“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原则

统筹兼顾各类发展要素条件,实现生产要素合理匹配和有效运行,防止盲目投资和一哄而上。

适度超前布局数据中心,确保满足未来迅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数据中心作为基础设施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牵引作用。

“集约建设,绿色节能”原则

坚持集约建设与低、小、散整合提升相结合,鼓励和引导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对单纯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的数据中心,原则上严格控制,避免重复投资。

坚持采用先进节能技术,推进绿色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节能减排水平。

“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原则

坚持安全、可信、可控发展,严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推进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体系建设,建立安全可靠的数据中心产业生态,确保国家、个人信息和商业数据的安全。

四、发展方向

支持在要素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发展

鼓励在市场需求大、能源供给充足、网络基础设施较完善、自然环境相对适宜的中心区域布局发展数据中心,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支撑。各地发展数据中心所需用地、用电、用水、能耗指标等资源条件要能自行平衡解决。

支持带有数据资源的数据中心落地

吸引国家部委、电信运营企业、大型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等落地建设区域数据中心,争取国家级、行业级数据库落户山西,促进国家大数据资源入驻。通过集聚丰富数据资源,发展数据服务产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条,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支持数据中心和产业链联动发展

支持将数据中心建设与发展数据产业、开展云计算服务等结合起来,优先支持建设对当地数字经济及相关产业有重要支撑带动作用的数据中心项目,通过对数据中心的支持,吸引和培育一批关联企业开展服务面广、影响大、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经济贡献大的数字服务业务。

推进高水平云数据中心建设

支持企业强化云计算关键技术和服务模式创新,突破云计算平台大规模资源管理与调度、虚拟化、海量数据存储与处理、运行监控与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以支撑密集数据计算、高性能计算和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应用需求。优先建设适度规模、高等级云数据中心,推动粗放性传统数据中心向智能化云数据中心转型升级,实现资源需求向服务需求转变。

支持大型互联网公司等建设行业云数据中心,开展面向行业的云计算大数据服务。着力提高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率和运行效益,缓解数据中心高能耗与产业发展的矛盾。

推广应用各类先进信息技术和节能技术

结合实际和业务类型,推广整机柜、模块化等先进技术,提高单位面积功率密度,减少IT设备占用的物理空间。加强绿色智能服务器、能源管理信息化系统、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等机房管理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推广绝热冷却工程设计和建设,扩大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应用,有效降低传统电源的用电负荷。

推进数据中心专业化社会化服务

推进数据中心向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方向发展,推动专业运营商建设面向社会的云数据中心和云服务平台,形成计算能力强、存储容量大、安全可靠、资源可动态调配、适应不同应用服务的云计算环境。鼓励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采购数据中心云服务,引导行业信息化应用向专业机构提供的云平台上迁移,逐步减少企业自建低小散数据中心,逐步将空间租用和服务器托管模式过渡到云计算服务模式。

遴选产业园区组织开展数据中心服务试点,结合“两化融合”示范工程、“互联网+工业”试点示范项目、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建设工作在企业中组织推广数据中心云服务模式。

五、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扶持

出台政策,提供用电、土地、财税、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惠和支持。整合各类信息化财政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发挥各级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设立大数据产业发展子基金。尤其是对符合发展方向的数据中心,在各项政策优惠上优先给予支持。

夯实网络基础

持续实施“宽带山西”战略,加快光纤到户网络改造,促进城市和农村地区无线宽带网络协调发展,实现4G网络深度和广度覆盖;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采取部省合作方式,力争在我省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保障数据安全

建立健全大数据环境下信息安全管理规则、管理模式与管理流程,不断完善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推广可信、可靠、可控的安全技术、产品与服务,提升基础设施关键设备安全可靠水平,建立大数据安全信任体系,强化应急处置能力手段,提升大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发挥示范作用

鼓励政府采购大数据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政务云应用,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省直各部门新建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在云平台上部署,原有业务信息系统逐步迁移到云平台。探索建立能源效率、服务质量、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标准及评测机制,树立数据中心优秀案例,通过总结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发挥优秀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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