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确认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等5台煤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考核情况的通知
2017-10-25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华阳电业有限公司:
根据省环保厅、经信委、发改委、物价局、福建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福建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我委关于做好煤电机组节能升级改造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和3号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号机、华阳电业有限公司5号机和6号机等5台煤电机组已完成节能升级改造任务,并已通过有资质的节能量审核机构现场评估,现将考核情况通知如下:
一、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3号机为600MW超临界机组,改造后额定工况供电煤耗低于国家下达的同类机组先进水平297g/kWh。
二、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号机为300MW亚临界机组,改造后额定工况供电煤耗低于国家下达的同类机组先进水平320g/kWh。
三、华阳电业有限公司5、6号机为600MW超临界机组,改造后额定工况供电煤耗低于国家下达的同类机组先进水平297g/kWh。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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