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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2017-10-26

康政知〔217〕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州驻康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对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作了具体分工,现通知如下: 雍桂英同志: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张丰忠同志:协助雍桂英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改、统计、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管理、环境保护、道路交通、质量监督、审计、监察、工业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农牧局(兽医局)、扶贫办(农办)、发改局、统计局、招商局、食药局(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安监局、编办、交通局、审计局、监察局、环保局、工信局、工商局、质监局、建筑公司。 联系单位:运管局、公路段、公路路政执法所、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老干局、莲管局、太管局、气象局。 唐俊同志: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残疾人事业、应急管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通讯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政府办、教育局、卫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中心、社保中心、劳务办)、文广局、体育局、旅游局、林业局、农机局、能源办、科技局、县志办、残联。 联系单位:接待办、档案局、保密局、盐务局、电力局、财险公司、寿险公司、新华书店、网络公司、邮政局、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马昱同志:负责财税、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建设、市容管理、商贸流通、依法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民族宗教、信访、民政、“双拥”等方面的工作和其他交办的工作。 分管单位: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市容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民宗局、商务局、地震局、物价局、民政局、法制局、供排水服务中心、水务水电局、粮食局、供销社、移民办。 联系单位:国税局、地税局、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消防大队、武警中队、信访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烟草公司、人行、农行、工行、信用联社、邮政银行、甘肃银行。 蒲兴辉同志:协助马昱同志分管的金融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唐小江同志:协助张丰忠、马昱同志分管的招商、商务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协调抓好对口帮扶工作。 吴文君同志:协助张丰忠同志、马昱同志分管的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生璨同志:协助张丰忠同志分管的农口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学义同志:协助唐俊同志分管的教育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督学职责。 张明海同志:协助唐俊同志分管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计生协会会长职责。 分工中未列出的科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省、州驻康单位,按归属各口由相关领导分管和联系。

康乐县人民政府 2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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