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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的通知

2017-10-27 平潭综合实验区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

为全面了解各地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动法律援助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

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情况

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情况

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二、调研要求

各设区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全面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和相关部门意见,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须经司法局分管领导同意后于11月10日前报省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附件:1.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提纲

2.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情况调研提纲

3.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情况调研提纲

4.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提纲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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