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的通知
2017-10-27
平潭综合实验区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
为全面了解各地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扎实推动法律援助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根据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的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
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情况
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情况
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二、调研要求
各设区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全面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和相关部门意见,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实事求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措施,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须经司法局分管领导同意后于11月10日前报省厅法律援助工作处。
附件:1.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调研提纲
2.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情况调研提纲
3.法律援助业务经费情况调研提纲
4.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提纲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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