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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秋粮销售工作的通知

2017-10-30

黑市政办发〔2017〕103号

各县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顺应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方向,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护种粮农民收益,促进农民丰产增收和粮食顺畅流通,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东北地区玉米和大豆收购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秋粮销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增强做好秋粮销售工作的紧迫性。今年,全市农作物再获丰收已成定局,粮食产量高、品质好。做好秋粮销售工作,事关种粮农民收入增加,事关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和各级涉农、涉粮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充分认清今年秋粮销售面临的形势,改变以往粮食购销手段,顺应改革发展需求,提早谋划、综合施策,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秋粮市场化销售各项准备工作,以粮食销售的顺畅开展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要采取多种措施提供准确信息服务。要多渠道收集粮情及市场信息,多方面掌握国际、国内粮食供求形势,有针对性预测粮食价格走向。要密切跟踪市场变化,及时主动发布粮食销售进展、市场价格、企业用粮需求等信息,为农民有序售粮、企业自主经营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公示栏、宣传手册等渠道和新闻通气会、专家解读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政策,确保政策进企业、进农村、进农户,为粮食销售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帮助农民正确理解政策,引导农民适时适市售粮。要加大舆情监测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维护粮食市场平稳运行。

三要开辟渠道在秋粮销售多样性上下功夫。要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合理的销售策略,切实增强粮食销售服务能力,确保好粮卖上好价钱。要指导企业适应粮食生产组织方式变化,主动加强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农企合作关系。要积极提供多元化、个性化收购服务,简化收购手续,通过预约收购、订单收购等方式,提前锁定收购粮源和销售渠道。要通过粮食推介会、产销协作洽谈会等方式搭建产销协作平台,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企业开展购销合作对接,提高已签订的粮食购销协议的履约率。要创新粮食销售方式,推进“互联网+粮食交易”,减少交易中间环节,增加农民卖粮收入。要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开足马力生产,增加市内原粮消化量。要指导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拓展代烘干、代储存、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等业务,为粮食销售提供有力保障。

四要千方百计破解秋粮销售工作难题。要密切关注气候、病虫害等对粮食产量和质量的影响,提前做好极端雨雪天气防范准备,加快粮食收获进度,确保颗粒归仓。要加强对农户庭院储粮的技术指导,支持农户配备科学储粮装具和设施,及时烘干,避免出现霉粮坏粮,减少粮食产后损失。要摸清仓容底数,提高收储能力,满足农民售粮需要。各类金融机构要全力做好粮食销售市场化资金保障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贸易和加工企业加强信贷资金支持,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要强化粮食外运保障,完善粮食运输需求与运力供给对接机制,加大铁路、公路运输保障力度,扩大粮食外运能力。要做好秋粮销售期间的电力、石油等资源供应,全力满足粮食销售需要。

五要部门联动维护粮食销售市场秩序。信访、公安、维稳、农业、粮食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加强粮食销售市场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缺斤少两、坑农害农、拖欠农民售粮款、随意增加检验程序、设置障碍造成农民售粮不畅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严防农民“卖粮难”问题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制、司法部门要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援助,帮助农民解决售粮期间的合同纠纷,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粮食销售安全管理和组织调度,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要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粮食储存安全。

六要切实加强对秋粮销售工作的领导。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粮食销售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有备无患。新粮销售期间,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搞好组织、指导、协调和服务,妥善化解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要将县长热线并机为粮食销售服务热线,及时接听并解答群众来电反映的各类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失职渎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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