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2019-12-31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公告〔2019〕第9号 索引号:002645662-4-2019-3025 生成时间:2019-12-31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丽水市财政局将有关政策解读告知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本公告?《关于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的公告》,
答: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市场化转型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市政府发布国有企业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二、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答:厘清政府债务和企业债务边界,明确政府对国有企业不承担兜底责任,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有企业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丽水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