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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外经贸助保金贷款业务政策解读

2017-10-30

福建省外经贸助保金贷款业务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帮助有市场、有发展潜力但抵押物不足的福建省外贸企业获得信贷资金,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4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分别与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助保贷合作协议,为符合条件的中小外贸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实践证明,助保贷政策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协议到期终止后,为继续推行此项工作,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在总结前两年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8月又分别与光大银行、中信银行签订了新合作协议,以进一步推动助保贷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助保贷政策内容

申请条件

1.在福建省注册、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或依法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当年度有进出口实绩且上年度海关统计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

2.当年度有经营实绩的电商企业;

3.当年度有经营实绩的整车进口企业;

4.省商务厅确定重点培育的企业。

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只要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入池。

融资额度、品种和年限

原则上,助保贷项下整车进口企业的融资额度不超过1亿元,其余企业融资额度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助保贷融资品种包括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及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等。助保贷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主要优惠政策

1.为切实解决企业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合作银行为入池企业审批的授信额度按照其提供的担保价值的一定比例放大。

2.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比例最高不超过50%。

3.合作银行对获得助保贷业务的企业免收贷款承诺费、融资服务费、资金监管服务费、银行承兑汇票敞口承诺费等费用。

联系人:

省商务厅:林 恒

0591-87270307

省财政厅:薛承财

0591-87097592

光大银行:林适珩

0591-87760712

中信银行:梁永宁

0591-880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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