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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马桥街道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7-10-30

马桥街道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细则

自2014年开展家庭光伏安装工作以来,出现了安装公司混乱、安装材料质量无保障、安装要求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加强农村光伏发电的安全管理,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规范家庭屋顶光伏建设安装市场秩序,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宁市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入围企业

经过前期备案审查,确定海宁晶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为马桥街道2017-2018年度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入围企业,在事先办理相关报批手续后,可在马桥街道开展家庭光伏安装工作,并向市供电公司提出并网申请。

农户需要安装家庭屋顶光伏,必须邀请已入围企业进行安装。对不在入围名单内的企业,不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擅自安装的,不予并网、不享受任何政策奖励。

二、报批流程

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前,入围光伏企业及安装农户须按照办理流程备齐相关报批材料,分别经所属村、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审核把关,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报批同意后,光伏企业与农户签订《安装协议》并实施安装建设。

三、安装要求

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安装,要求东西向不能超出山墙外立面,南面不能超出最上部檐沟口;最上层平台安装时,需要用支架的,必须使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料;阳台上面一律不得安装。上级部门若出台相关建设标准的,从其规定。

四、安装范围

鼓励新村点内符合条件的农户实施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城镇建设规划控制区、撤并点、征迁区块及拟拆迁区块和农户家中存在违法建筑的,一律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五、质量安全

入围光伏企业须及时向马桥街道报备《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在与农户签订销售安装合同时,须将该承诺书一并提供给农户,让农户提前了解安装要求等注意事项。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检验报告》、《质量认证证书》和《质量安全承诺书》规定。

六、并网验收

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实施并网前,村、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企业服务中心、马桥供电所等相关部门按照既定要求和相关验收标准进行现场验收,验收通过则实施并网;验收不通过的,不予办理并网许可手续。

七、监督管理

各村、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服务业发展中心、企业服务中心负责对屋顶光伏安装进行严格审核和监督管理。

八、违约责任

光伏企业或农户未遵守相关规定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经检测单位抽检不合格的,光伏公司必须重新免费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光伏工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街道要求无条件实施拆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光伏公司承担。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有效年度为2017-2018年,由街道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马桥街道2017-2018年度家庭屋顶光伏建设入围企业名单

2.马桥街道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办理流程示意图

3.马桥街道家庭屋顶光伏项目准入审批表

4.马桥街道家庭屋顶光伏建设入围规范企业所用材料确认单

5.马桥街道家庭屋顶光伏建设设计安装示意图

6.马桥街道家庭屋顶光伏建设入围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

海宁市人民政府马桥街道办事处

二○一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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