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9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为主线,重点抓好“三个层面”,着力构建“两项机制”,即:严格实施零基预算,推动预算管理权责归位;调整完善区域扶持政策,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发展;强化“三保”支出统筹管理,守牢财政工作底线;完善审计协调配合机制,大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对区级财政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财政基础管理,激励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为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一、全面推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一)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节约压缩政府系统开支,大幅压减项目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留足政府偿债资金,推进社会事业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彻底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分配固化格局,建立预算一年一定、项目能进能出的资金分配机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部门预算管理权责归位,转变财政部门“大事小事全包揽”的管理模式,将管理重心聚焦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
(二)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建立专项资金分级管理模式,改变专项资金 “碎片化”管理现状,将性质相同、用途相近、分散管理的市级专项资金重新进行归并,形成“战略领域”、“财政事权”、“政策任务”三级专项资金。实行专项资金总额控制、资金分配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经济形势和税收政策分析测算下一年度可统筹财力,合理确定年度项目支出总额;各主管部门从零开始、分轻重缓急重新编报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促进预算编制科学精准、规范高效。
(三)强化资金项目库管理。依托财政“大数据”平台加强项目库管理,研究建立部门项目储备库和财政项目管理库,实行常态开放、数据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压实项目库管理主体责任,规范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程序,市级主管部门按照项目库管理要求,提前做好研究谋划、评审论证、入库储备、排序优选等工作,切实提高入库项目预算编制质量,确保资金安排与项目储备衔接顺畅。
二、创新区域扶持政策,促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四)调整完善区域性财政扶持政策。按照我市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兴城强市”为出发点,兼顾区别对待和公平竞争、继承完善和改革创新,逐步将现行普惠性税收返还,调整为以产业为核心的精准扶持政策,坚持总量把控、清单管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考核等措施,发挥财政资金与区域规划的政策合力,促进产业集聚和区域错位发展,形成激励相容、创新竞进的发展格局。
(五)深化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区财政关系,积极承接中央与地方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原则,合理划分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认真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等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改革方案,研究做好中央与地方、市与区相关基数划转对账,指导各区做好区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六)加强市对区转移支付管理。优化市对区转移支付结构,调整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对困难区补助力度。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计数的比例,切实增强各区预算编制完整性。根据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设置转移支付项目和分类,推进政策资金向生态功能区、财力困难区、农村和社区倾斜。
三、强化“三保”支出统筹管理,兜住财政工作底线
(七)压实“三保”支出主体责任。落实区级财政“三保”支出保障责任,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第一顺序,加快调整对街镇财政体制,实现乡镇教师工资区级统管统发,确保不出现“三保”问题。认真落实好中央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严格规范“三保”范围和标准,有效控制部分区设置过高保障标准、超出财力承诺等问题。
(八)全面清理整顿各区财政违规业务。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全面压减“账面”财力做实预算,坚决维护预算法定的严肃性。下大力气清理各区暂付款,加大对违规出借用于企业偿债和项目建设等资金的清收力度,避免长期挂账挤占库款。规范区级财力标准口径,建立市对区转移支付、政府债券分配与区级财力挂钩机制,确保分配结果科学合理。
(九)建立“三保”全流程动态监管机制。依托财政大数据平台,做实对各区“三保”预算审核、执行监控和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定期报告+重点关注”管控制度,加强对各区“三保”运行风险的评估研判,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并将有关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结合各区收支矛盾、债务风险、库款水平等情况,建立“重点关注名单制”,实行重点监控和预警推送,“一区一策”化解风险,牢牢守住“三保”工作底线。
四、建立地区部门激励约束机制,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效能
(十)推进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扎笼子、堵漏洞、强监管,认真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区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结合财政部《关于修订<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的通知》,研究建立对区级财政的工作绩效考核与激励办法,从预算执行、盘活存量、预算公开、审计整改等方面设定考核指标,通报考核排名并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和部门实行考核激励,充分发挥单位积极性,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
(十一)认真抓好年度预算编制。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编制收入预算,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合理确定收入预算增幅,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促进财政收入均衡可持续增长。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政策,切实加大对脱贫攻坚、教育、养老等重点领域的保障力度。同时,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做好税务部门经费测算,切实保障人员经费和相关项目支出。
(十二)强化预算执行监控。硬化财政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追加事项,切实维护预算严肃性。健全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根据支出进度、盘活存量等指标排名,对排名靠后的市级部门和区进行通报,并将结果分别向市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报告。继续实行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采取更大力度的清收措施,避免资金沉淀,切实提高使用效益。
五、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监督,推进预算规范透明
(十三)积极配合预算审查监督。全面落实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我市实施意见,配合人大依法开展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专家智库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快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加大转移支付、“三公”经费和政府债务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目录、金额、管理办法等事项,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十四)大力推动审计整改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审计署京津冀特派办、市审计局开展年度国家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和市级预算执行审计,研究制定《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国家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充实审计整改工作力量,完善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层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切实推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审计意见反馈和整改落实工作。
六、全面加强支部党建,努力打造一流团队
(十五)突出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政字当头,深化对预算工作政治性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谋划和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各项工作。加强对预算业务工作的政治领导和督促检查,把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落实到预算管理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强化“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更好地为党和人民当家理财。
(十六)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引导支部党员在学习教育和检视问题中领悟初心,在整改落实和解决问题中践行初心。大兴深入调研之风,紧密围绕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和落实财政重点任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工作课题调研,切实掌握第一手材料,积极探索应对天津负重前行、滚石上山特殊时期的工作招法。认真查摆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上不扎实、不到位的方面,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饱满的精神状态、优良的工作作风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十七)全面加强支部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加强经常性党性锻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高质量开好年度组织生活会。提升支部组织力,高标准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五好党支部”创建。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2019年度学习计划,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领会思想精髓、掌握核心要义,把学习成效体现在锤炼过硬本领、推动实际工作上。
(十八)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持续抓好日常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督执行,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积极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交流,认真组织基层财政预算管理业务培训,着力消除知识空白、经验盲区和能力弱项,培养开阔视野和专业思维,增强分析形势、制定政策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做好对市级部门、局内处室和区级财政的服务工作,将大局意识、原则意识、把关意识和讲党性结合起来,引导激励支部全体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着力打造一流队伍、一流业绩、一流作风,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