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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肇庆籍运动员先进个人的通报

2017-10-30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肇庆籍运动员先进个人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在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上,我市体育健儿不负重托,顽强拼搏,奋勇争先,取得了金牌12枚、银牌9枚、铜牌4枚的好成绩,展示了近年来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成果和肇庆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为广东代表团参赛成绩位居全国前列作出了贡献,为我市争得了荣誉,树立了肇庆良好形象。

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获得金牌的高林志等9名运动员记大功,给予获得银牌、铜牌的李强等9名运动员记功,现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运动员再接再厉,继续发扬顽强拼搏的精神,为谱写肇庆体育新篇章再创辉煌。全市人民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精神,为我市加快建设成为广东面向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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