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经信函〔2017〕847号 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征集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的通知
2017-10-31
保税区、高新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经信局,市直有关企业:
省经信委目前正在征集我省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等相关工作,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征集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的通知》(粤经信标准函[2017]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区域内满足申报条件的相关大数据单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应按《通知》的要求,登录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案例申报系统(网址:http://san.511860.com/declare/login.html)完成注册,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下载大数据优秀产品或应用解决方案申报书并填写上传,并将申报资料(含纸质版、电子版)提交至区县经信部门。
二、区县经信部门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于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以及《报送信息汇总表》(附件1)提交到市经信局大数据产业科。(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栋3楼)
三、我局对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根据审核情况择优向省经信委推荐报送。
联系人:郭鹏程,李吉熙,联系电话:86862771,邮箱:stxxh88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