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做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
张家口、廊坊、保定市发展改革委、水务(水利)局、林业局: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业局召开了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调度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做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2017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国家会议和通知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现通知如下:
一、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任务安排,今年我省需开工张家口市怀安县洋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地下水高效节水、洋河防护林、桑干河防护林和涿州市永定河防护林共5项工程,目前项目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张家口、保定市要落实主体责任,抓紧组织项目招投标,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按照《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和《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三年滚动任务清单和项目清单(2017-2019年)》明确的任务,抓紧组织开展三年滚动项目前期工作。国家已明确将于2017年12月中旬前下达2018年中央投资计划,各地按此时间节点,对照项目清单,先行选择不存在重大制约因素的项目,由县级水利、林业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发展改革局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其中永定河(泛区)河道治理项目方案需报水利部海委复核)。县级发改、水利、林业部门要及时填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为中央投资计划下达后及时分解到建设项目提供可靠基础,为2018年投资计划项目尽早开工、完成年度计划创造条件。
三、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各市县要进一步落实永定河综合治理工作主体责任,将《总体方案》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支撑区建设工作重点来抓,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沟通,尽快完善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请各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将项目开工、前期工作进展等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抄送省水利厅、省林业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水利厅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