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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到2020年严守7477万亩耕地红线

2017-11-02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燕春丽) 11月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全省生态环境、实现耕地草原河湖资源永续利用,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编制印发《甘肃省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实施方案(217~22年)》。

《方案》明确,到22年,确保耕地草原数量,有效恢复河湖生态空间,稳定湿地面积,稳步提高耕地质量,耕地草原河湖生态功能初步改善,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总体得到遏制,生态严重退化地区的环境得到改善,基本建立资源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的政策与技术支撑体系,改变资源开发强度过大、利用方式粗放的状况。其中,到22年,严守7477万亩耕地红线,全省天然草原面积保有量26856.25万亩,用水总量控制在114.15亿立方米。到23年,耕地草原河湖资源利用与养护全面步入良性循环,生态系统健康稳定,建立完善的资源休养生息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环境良好、生态系统稳定、田园风光优美的农业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根据甘肃耕地草原河湖资源的基本特征和全省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格局,将全省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建设布局划分为五大区域,构筑区域与国家耕地河湖资源休养生息空间体系。其中,河西内陆河地区涉及酒泉、嘉峪关、张掖(含中牧山丹军马场)、金昌、武威等五市。中部沿黄河地区包括兰州市、白银市的大部分县区及临夏州永靖县。甘南高原地区包括甘南、临夏两州大部分县市。南部秦巴山地区包括陇南、天水两市及甘南州部分县。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包括庆阳、平凉、定西三市及白银市会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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