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体分享
搜索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的通知

2017-11-02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的重要指示及全国森林质量提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秀嘉州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近5年内,全市完成科学经营人工林66666.67公顷精准提高造林质量。根据立地条件、经营方向、经营目标等因素,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结合树种生物特性,宜造则造、宜抚则抚。合理选择整地方式,禁止全垦整地破坏已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造林所用苗木全部使用良种壮苗。大力推行针阔树种混交造林,对于达不到混交比例要求的新造林,不得列入项目补助范围。

科学开展抚育经营。合理采取人工措施,科学经营利用森林,不断提升森林多功能效益。因地制宜抓好未成林管理和中幼林的抚育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程,科学选择抚育方式,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长量。选择一批交通便利、立地条件较好的连片中近熟林分,通过渐伐、择伐、间伐等方式培育大径级用材林。通过种植、补植珍贵用材树种大苗发展珍贵用材林。

因林施策推进低产低效林改造。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采取科学的更新、补植、抚育、封育等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对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密度过大、林木分化严重、生长量明显下降的商品林尤其是商品纯林实施重点改造,调整林分密度,改善林相结构,形成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

大力推进特色林木产业发展。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支持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建设用材林竹示范基地。根据资源禀赋、交通条件、产业基础,加快林业产业重点县建设,创建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县。大力培育涉林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份额。

精心打造示范林基地。根据不同森林类型的发育阶段及其特征,科学确定经营方式和经营目标。结合林业重点工程项目,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打造一批示范带动强,连片面积大,综合效益好的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大径级培育、廊道景观林等各类示范林基地。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激发广大林农和社会各界参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积极性。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从严管控森林资源,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按照“总量控制、用途管制”的原则,严守全市林地保护红线,从严审查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严格使用林地审批程序和林木采伐管理,坚决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毁滥占林地、乱挖滥采名木古树、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的重要意义,建立职责清晰、运行顺畅的森林质量提升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市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由市林业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协同推进。

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和乐山高新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保障措施,切实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多方筹措资金。采取财政投入、涉林资金整合、政策性金融贷款、社会投资等多种形式筹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所需的资金。各地要安排相应资金用于森林质量精准提升。

加强日常督查,严格核查考评。将森林质量提升纳入市对县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对组织有力、年度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对进度缓慢、年度任务完成差的,取消当年涉林评先评优资格并相应调减项目补助资金。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6日

相关园区政策
在线咨询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