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793号)
2017-11-0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我委于今年8-9月组织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贵州省等六省市,开展了“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据初步数据统计分析,成效良好。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为更加科学、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国“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我委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请你们根据本省实际,面向农业、制造、物流和能源等重点行业,采用选取典型企业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300家以上企业填写分行业评估问卷,并于11月17日(周五)前将问卷或汇总后问卷数据反馈我们。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高技术司 王心焕 程先柱
电 话:010-68504423 68501540
传 真:010-68533638
2. 《“互联网+” 行动实施效果评估问卷(制造业)》
3. 《“互联网+” 行动实施效果评估问卷(能源业)》
4. 《“互联网+” 行动实施效果评估问卷(物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