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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7〕1793号)

2017-11-03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我委于今年8-9月组织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贵州省等六省市,开展了“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评估试点工作,据初步数据统计分析,成效良好。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为更加科学、准确、客观地反映全国“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我委拟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互联网+”行动实施效果评估工作。请你们根据本省实际,面向农业、制造、物流和能源等重点行业,采用选取典型企业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300家以上企业填写分行业评估问卷,并于11月17日(周五)前将问卷或汇总后问卷数据反馈我们。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高技术司 王心焕 程先柱

电 话:010-68504423 68501540

传 真:010-68533638

2. 《“互联网+” 行动实施效果评估问卷(制造业)》

3. 《“互联网+” 行动实施效果评估问卷(能源业)》

4. 《“互联网+” 行动实施效果评估问卷(物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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