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我省铁路货运相关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7-11-03
各省辖市、直管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巩固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工作部署,现将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运相关收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贯彻执行,根据省政府指示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省辖市、直管县价格主管部门要按国家通知第三项任务要求,结合我委今年6月下发的《关于明确全省涉及铁路货运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精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做好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上报工作情况和成效,填报附件2,于11月13日前上报省发改委汇总。
二、各省辖市、直管县价格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铁路监管部门,做好相关检查清理规范工作。
联系人:刘合意 电话:0371-69691412
邮箱:jgc922@163.com
附件: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铁路货运相关收费的通知》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