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
莆发改〔2017〕359号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中共莆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委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治“吃空饷”工作的重要性,将预防、治理“吃空饷”问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范畴,健全完善内部防治“吃空饷”问题的规章制度,推进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为确保“吃空饷”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巩固治理工作成果,进一步从源头上加强综合治理,决定成立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领导小组:
组长:王世文
副组长:李文福
成员:徐达威
范启亮
赵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受理举报等。
二、把握政策,严格界定“吃空饷”情形
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主要是指:
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因请假、因公外出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旷工等原因,按规定单位应当与其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
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强化监督,严格规范管理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充分履行职责,严格规范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严格人员日常管理
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政策,协同人事科加强对人员“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要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安置、干部交流、人才引进等管理规定选拔、使用人员,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进人手续。人事科、财务科牵头,指导各直属单位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采集、更新在岗人员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逐步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在岗、工资发放和人员交流等情况定期内部公示制度。办公室加强指导,各综合办、各直属单位要抓好考勤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请休假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依法依规处理。人事科、财务科做好指导,各直属单位要加强考核工作,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与人员晋升、岗位和工资调整紧密挂钩;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关系的,或者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工资核销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或终止手续。
严格工资发放管理
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应坚持先入编后核定工资。各直属单位要会同财务科做好工资发放管理。工作人员病、事假,要严格按国家或省有关政策执行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病退、退职条件的,要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执行相应的待遇。受党纪政纪处分的,须按规定取消、停发或降低其工资待遇。工作人员被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所在单位在收到告知书后,要按规定对其工资待遇进行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有关单位和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须在退休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待遇。
严格离岗人员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一般不得以日常工作为由借调人员,因完成专项工作或者重点任务确需借调工作人员,须经借出、借入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报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明确借调期限,借调期满后继续借用的,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非组织借调行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进修培训、挂职锻炼,人事科按有关规定抓好日常管理。对按照中央和我省、我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有关文件要求离岗创业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由个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所在单位通过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强化考核等办法,加强规范管理。
严格监督管理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及各直属单位要做好信息共享和对接,建立考勤管理、机构编制、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资管理、社保缴费、财政预算等工作的互联管理。办公室、各综合办、各直属单位要结合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定期通报日常考勤管理情况。人事科要严格执行人员编制使用核准备案制度,加强对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财务科要对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增人增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加强财政统发工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核拨使用人员经费,对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各类奖励津贴等的发放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责任追究
各有关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常态化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核实处理发现的问题。对“吃空饷”问题实行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在委政务公开网站宣传防治“吃空饷”问题的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接受各方面监督。
举报邮箱:360501019@qq.com。
举报电话:2209206
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