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楼子营镇罗圈堡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7-2030)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河曲县楼子营镇罗圈堡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7-2030)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2月15日
1、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意见:请送达或邮寄至河曲县文笔镇圆通街101号,河曲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036599。
(2)网上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hequjsj@163.com。
(3)联系电话:0350—7222545
2、有效反馈意见:
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简要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
4、《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
5、《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
6、《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2]184号);
7、《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3]130号);
8、《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9、《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6年);
10、《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2014年);
11、《山西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05年);
12、《河曲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送审稿);
13、《河曲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年)》;
14、《楼子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河曲县楼子营镇总体规划(2009-2025年)》;
16、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等。
二、规划范围及研究对象
规划范围:罗圈堡村村域,面积为2.16平方公里。本次规划重点研究范围为罗圈堡自然村,并包含娘娘滩、河湾村等视线可及的相关区域。
研究对象:规划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街巷空间、村庄整体风貌及村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规划期限
2017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2017—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四、规划目标
通过对罗圈堡城墙、建筑的修复、维护,古街巷环境的整治,使正在遭到破坏的建筑、院落恢复到原始面貌,使村落古色古香的历史风貌更加统一、和谐,同时通过地方文化的挖掘、整理、展示,使得地方文化得以延续,村落价值得以提升。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对保护对象的合理利用,将起到改善村落环境,提高村民生活居住水平,并进而增强村民保护意识,反哺村落的保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