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持续做好禁毒宣传工作的通知
2017-11-06
各县文体广新局、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禁毒委的工作部署,为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职能,利用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和文艺团体重要阵地,持续宣传禁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禁毒宣传报道工作。
龙岩人民广播电台、龙岩电视台、闽西广播电视报等主流媒体主动作为,加大禁毒宣传力度,全年持续播出禁毒公益广告,并积极配合市禁毒委工作,全方位多角度报道全市禁毒工作进展情况。
二、开展禁毒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
龙岩市汉剧传习中心要积极创作禁毒主题小品、小戏,并在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和文艺三下乡等活动中安排禁毒主题的节目演出。各县局要认真组织禁毒主题文艺作品创作,组织艺术团体开展禁毒文艺演出。龙岩市剧目创作室要把禁毒主题文艺作品创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创作计划。
三、开展禁毒普法教育。
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开展禁毒宣传和法制教育。在歌舞娱乐场所、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悬挂宣传画册、播放禁毒宣传资料片、LED屏幕滚动播出禁毒标语、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禁毒宣传,营造禁毒氛围。
龙岩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