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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桂平市污泥处理厂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2017-11-06

浔水〔2017〕175号

桂平市市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批桂平市污泥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函及随文报送的《桂平市污泥处理厂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收悉。经水利局审查,该报告表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现批复如下:

一、桂平市污泥处理厂工程位于桂平市蒙圩镇龙门工业区中心大道旁,污水处理厂的西南侧,项目区域交通比较方便。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貌类型为平原地带,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1.4℃,多年平均降雨量1726.7mm。项目区占地类型主要为灌木林地、草地和水塘,土壤类型为红壤土。项目所在桂平市为属广西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的容许流失量为500t/。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3332m2,均为永久性占地,其中构建筑物占地面积491m2,绿化占地面积3999.6m2,道路、硬化及停车场占地面积2666.4m2,预留远期用地617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处理厂用房的土建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道路工程、围墙工程、雨水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项目总挖土方量6300m3,总填方量3000m3,临时弃土3300m3,无永久性弃方。项目总投资929.2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41.07万元,总工期12个月。

二、方案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内容较全面,基础资料详实,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的原则和方法,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5332m2,其中,工程建设区13322m2,直接影响区2000m2。

四、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采用二级防治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确定为:扰动土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为95﹪,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2﹪。

五、同意方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内容及预测结果。预测项目在建设期和恢复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量为71.02t,新增水土流失量69.87t;预测项目实施将扰动地貌13332m2,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13332m2。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划分,划分为主体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临时堆土区等3个防治分区。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主体工程设计具有的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剥离3300m3,绿化覆土3300m3,浆砌石排水沟500m,铺生态植草砖600m2;景观绿化面积3999.6m2,边坡防护种草300m2.

本方案新增措施:

主体工程区:临时排水沟350m,临时沉沙池2个。

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排水沟170m,临时沉沙池1个,彩条布覆盖500m2。

临时堆土区:直播种草600m2,编织袋土挡土墙砌筑/拆除180m,临时排水沟200m,临时沉沙池1个,彩条布覆盖600m2。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监测时段和监测频次。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的原则、依据和计算方法。核定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2.7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投资33.33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9.41万元,在新增投资中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47万元。

十、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监理、管理等保证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项目设计、招投标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工作“三同时”制度。

2、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3、定期向我局通报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我局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4、建设单位做好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

5、采购的砂、石等建筑材料选择合法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6、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需报我局审批。

7、建设单位要按照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 》的规定,在项目投入运行之前及时向我局申请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桂平市水利局

2017年10月30日

公开方式:公开

桂平市水利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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