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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申报2017年汕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项目的公示

2017-11-06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工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技改〔2015〕490号)、《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汕头市财政局 汕头市国家税务局 汕头市地方税务局 汕头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汕头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汕经信〔2016〕160号)文件精神,我市组织了2017年广东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事后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完工评价、现场核查、税收核算等程序,提出了拟支持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对拟定项目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经信局(技术科)、市财政局(工贸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无明确事项或内容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1日。

联系部门:市经信局 电话:88992016(上班时间),

市财政局 电话:88179716(上班时间)。

地址:汕头市长平路金涛庄东区47幢东门,邮编:515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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