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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2020-01-07

国务院关于2019年度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国发〔20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决定,对为我国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国防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部审核,国务院批准并报请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授予黄旭华院士、曾庆存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务院批准,授予“高效手性螺环催化剂的发现”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电化学表面增强拉曼光谱学研究”等45项成果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复杂机场高精度飞行校验技术及装备”等3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农产品中典型化学污染物精准识别与检测关键技术”等62项成果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海上大型绞吸疏浚装备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等3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等22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优质早熟抗寒抗赤霉病小麦新品种西农979的选育与应用”等160项成果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马丁·波利亚科夫教授等10名外国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全国科学技术工作者要向黄旭华院士、曾庆存院士及全体获奖者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扬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光荣传统和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科学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着力实现原始创新重大突破,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科技创新开放合作,为建成创新型国家、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2020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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