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江市省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的通知
2017-11-07
瑞昌市、湖口县发展改革委:
今年3月,你县被列为第一批省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名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示范区建设任务印发给你们。请根据确定的建设任务,制定工作内容、工作计划和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安排,于8月15日前报我委地区科,并于今年11月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评估。
附件:九江市省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日
九江市省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主要任务
序号
名称
建设任务
1
瑞昌市产城融合示范区
九江都市区产城融合带动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
2
湖口县产城融合示范区
大九江新型城镇化发展示范区、沿江开放开发典范区、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