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政办函〔2017〕112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阳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阳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阳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1日阳新县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农业机械化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16年底,全县农机总动力达到59.31万千瓦,全县农业机械总台数达到101174台,在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也渐渐增多,农机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十三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完善政策法规、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深化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县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争创工作,计划创建200个“平安农机”示范户,创建32个“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8个“平安农机”示范镇,建成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
通过典型示范带动,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管理水平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
三、方法步骤
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主要分四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选择农机安全监管基础条件好、示范带动作用大的乡镇、村和户,宣传创建农机安全监管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户政策,动员开展“平安农机”创建。
全面实施阶段。对照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创建标准,开展“平安农机”知识培训,督促乡镇、村、户等各个创建主体对照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农机技术培训机构开展农机安全技术培训,农机安全监管单位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和农机执法等工作,抓好典型示范建设,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登记率、农机技术检验率、驾驶人员持证率,减少和控制农机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自查自评阶段。对照“平安农机”考评标准,县农机局对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村、镇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制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形成总结材料。
申报验收阶段。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成立县迎接考评小组,申请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对我县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验收。
四、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任务。为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组织开展“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成立县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刘晨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徐臣友、县农机局局长赵海成、安监局局长胡坤伟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镇和相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落实目标任务。
加大投入,保障实现目标。将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体系,不断深入推进创建活动,县农机局、财政局要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的规定,将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牌证费、检验费、农机技术专业人才培训经费、农机监理服务中心建设费等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目标实现。
夯实基础,完善监管网络。农机部门要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为抓手,发挥镇主体作用,要将创建工作重心前移,充分发挥镇安全协管员和村级组织的沟通协调作用,要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头作用,督促农机专业合作社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基础档案,强化牌证电子化管理,推进平安农机示范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多管齐下,促进农机安全。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及“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农机非法违法现象,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农机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二是依据《阳新县农机局公安局安监局关于印发〈阳新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整治我县变型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力争“十三五”期间消除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三是各镇要充分利用全面免费监理这一契机,宣传、鼓励、督促农机手参加免费的培训、考试和办理驾驶证,积极组织本辖区农业机械参加免费集中安全检测和审验工作,搞好农机普查摸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机专项工作,从源头上排查、整改农机安全隐患。四是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对农机销售、维修网点的“打假”专项行动,整治农机市场程序,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强化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县农机、安监、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部门联席制度。县农机、公安部门要定期开展农机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整治上路行使的拖拉机、变型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农机部门每季度要向县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注册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证情况,县公安部门每季度要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和驾驶人违法处理情况。县安监部门要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协调县农机部门做好农机事故联网直报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农机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以浓厚的创建氛围,赢得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参与,形成合力。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开展农机操作、维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同时,要继续开展“六个一”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即在每个镇组织一次“平安农机”宣传教育活动,为每名农机手送一封倡议书,为农机从业者和农民群众放映一次“平安农机”教育警示片,为每个村送一套“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挂图,为每个农机户送一本“平安农机”知识手册,为每个村中小学校上一堂“平安农机”知识课,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创建“平安农机”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附件:
1.阳新县“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2.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标准
3.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
附1阳新县“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刘晨副县长
副组长:徐臣友政府办副主任
赵海成农机局局长
胡坤伟安监局局长
成员:宫红兵农机局副局长
周翔公安局副局长
石川财政局副局长
柯昌水交通运输局副书记
伍齐雄工商局副局长
陈新树质监局党组成员
尹闻杰教育局副局长
朱坚晶安监局总工程师
各镇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局,赵海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活动日常工作。
以上组成人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的原则办理,不再另行发文。
二、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起草、审核、下发各种文件;通知、组织相关会议; 将农机安全生产纳入政府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督促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农机安全职责;处理、协调农机部门无法解决其他工作。
县农机局:负责组织协调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遴选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强引领带动作用的示范镇、示范村、示范户开展创建工作,印制各种资料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农机普查,建立农机管理台帐,加强农机信息库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农机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执法等工作;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应急处置演练;做好资料汇集和申报工作;准备好考评验收资料,迎接考评验收,做好工作总结。
县安监局:负责定期组织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农机应急演练;参加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县公安局:积极支持、参与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队站联勤”农机安全联合执法;加强对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处理农机交通事故,与农机部门交流互通农机安全信息;加强农机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负责保障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县的资金投入。
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变型拖拉机超载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参加农机安全监督联合执法;参与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农机市场秩序管理,组织开展农机打假活动;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集中整治。
县质监局:负责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管理,维护农机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集中整治。
县教育局:负责在校学生农机安全知识教育普及工作。
各镇:负责将农机安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完善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摸清辖区内农业机械拥有量,以及农机安全生产状况,建立好信息台账;切实抓好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动力机械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送检服务、执法配合等工作;做好辖区示范村、示范户平安农机创建各项工作。
附2
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标准
一、“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标准
县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将农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加强对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规范活动内容,安排创建活动经费,建立“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农机管理部门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农机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将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岗位设置科学合理,分工明确,人员配备满足岗位设置要求,与所承担的职责和工作任务相适应。办公场所适应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需要,宣传教育和办公自动化等仪器设备配备齐全,规范使用农机监理行业标识。开展“平安农机”示范镇、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镇达到40%以上。
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广大农机手、农民群众和农村学生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机牌证、农机维修、教育培训等工作管理规范,农业机械检测、驾驶人考试设施、设备齐全。农机事故报告统计及时、全面,适时发布农机安全生产服务信息。农机、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共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成效显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检验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
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2.5以下,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农机事故。
二、“平安农机”示范镇创建标准
镇政府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助县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村、户活动成效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村达到40%以上。
镇设有负责农机安全管理的工作机构和人员。村村聘有专职农机安全管理员,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经常性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活动记录完整。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账、农机事故档案规范齐全,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根据农业生产季节特点,在辖区内组织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农机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设有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宣传材料、固定标语、警示牌等。
镇内90%以上的农机维修点取得技术合格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0%以上,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事故。
三、“平安农机”示范村创建标准
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协助镇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设有村级农机安全员,与农机户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开展创建“平安农机”示范户活动成绩显著,“平安农机”示范户达到40%以上。
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到位。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台帐、农机事故记录、安全学习记录完整,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积极协助县镇有关部门做好农机安全检查和整顿工作。
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村内设有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学习活动室、农机安全宣传栏、农机安全宣传标语。每年组织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不少于2次,经常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经验交流和学刊读报活动。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掌握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和操作技能。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95%以上,无农机死亡事故。
四、“平安农机”示范户创建标准
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机安全操作规程驾驶操作,不违法载人,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无违章记录,无农机责任事故。
农业机械牌证齐全,机具技术状态良好,按时参加年度检验。
积极带头参加镇、村和农机管理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教育等活动,认真学习、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庭成员农机安全意识高。
具有熟练驾驶操作和维护农业机械的技能,农机作业质量好,服务态度好,经济效益好,在群众中美誉度高。
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