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2017年第二批专利维权援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11-07
关于组织2017年第二批专利维权援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倡导企业积极开展维护合法权益行为,有效支持胜诉企业降低维权成本,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将组织2017年第二批维权援助资金补助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一、申报条件:
厦门市注册的诚信企业和厦门市户籍的守法公民;
确有困难的专利维权经费的当事人;
对专利维权诉讼胜诉的当事人;
为企业涉及较大影响的专利维权诉讼和涉外专利纠纷提供专业知识辅导、法律法规咨询、诉讼委托代理等智力援助服务的专家、中介机构、社团组织、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等。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专利维权援助资金资助的企业应提交下列书面资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电子版:
《厦门市专利维权援助资金申请表》;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专利证书全文本复印件;
相关专利维权资料,含维权项目、事由资料、合同原件、判决书、提供智力援助的证明、支出的费用清单复印件等。三、补助标准
根据《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九章第十四条的规定,专利维权援助按核定后的调处费、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等费用实际总支出额,给予最高50%的援助,单项援助最高5万元,优先支持涉外专利纠纷胜诉的当事人。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申请人于2017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专此通知。
附件: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docx
联系人:吴云玲 电话:12330
电子邮箱:277909326@qq.com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