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17年度获得购买非关联单位专利技术奖励的企业的通知
2017-11-07
关于确定2017年度获得购买非关联单位专利技术奖励的企业的通知厦知〔2017〕90号各有关企业:
按照《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专利技术奖励和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运用奖励的通知》要求,经企业申报,我局组织资料初审、条件核实、信用查询、会议研究、信息公示,确定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符合厦门市2017年度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专利技术奖励条件。根据《厦门市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企业购买专利技术奖励资金额度为企业支付的专利技术交易额的6%,每家企业年度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请相关企业开具收据,注明“2017年度厦门市企业购买非关联单位专利技术奖励资金”,提供企业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并于11月10日前派专人到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办理领取手续。联系人:吴迪矛,0592-5077976,cqj_wdm@xm.gov.cn。
专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2017年度获得购买非关联单位专利技术奖励企业名录.doc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厦门市2017年度获得购买非关联单位专利技术奖励
企业名录
序号
企业名称
专利名称
类型
合同金额
奖励资金
1
厦门市三安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1. Semiconductor device;
2. Semiconductor device
转让
100.116
60070
2
厦门汉旭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无氟铝锌合金水基脱模剂及其制备方法
转让
10
6000
3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分布式布拉格反射与小面积金属接触复合三维电极
转让
10
6000
合计
7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