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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的通知

2017-11-07 平潭综合实验区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快培育发展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根据《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经评估命名的第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申报时应填写项目申请书,项目名称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称+仪器设备后补助。

补助标准按《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测算。

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提供的有关申请、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原值在30万元以上的应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

二、申报、推荐时间与流程

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请申报、审核项目的有关单位尽快提交。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增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及项目申请书——填报《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上传附件。

推荐单位在“省级项目推荐模块”办理内部审核流程,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后在线推荐项目。通过推荐单位审查的项目,由申报单位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纸质《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并逐级签章。推荐单位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和《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汇总表》一式3份寄送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17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

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

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

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政策法规处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2017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2017R3101

有关填写说明: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申请表为统一格式,申请书第一、二、三部分内容非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重点评价内容,可以从简填写,但必须真实可靠。第四部分“平台上年度购置研发仪器设备清单”是实行后补助的重要依据,要认真按照本通知附件2有关备注填写。

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设施仪器管理服务平台的,申报单位要将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发至省大仪平台邮箱申请账户,然后根据省大仪平台分配账户登录省大仪平台网上填报科研仪器设备软件信息。

三、项目立项

我厅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和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等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确定后补助金额,下达专项资金。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不需签订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补助经费拨至项目承担单位,由承担单位按照《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用于后续研发活动。承担单位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联系咨询方式

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联系人:包则庆 许艺苹

联系电话:0591-87821522

联系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号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张昭武 陈聪文

联系电话:0591-87881077;83517090

联系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

附件:1.福建省首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2.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申请书

3.福建省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仪

器设备软件后补助汇总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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