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冀林办字〔2017〕32号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林业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林业厅“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全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制定了《河北省林业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5月19日
河北省林业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
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省林业厅“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河北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法履职、尽职尽责,惩教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紧密结合林业实际,聚焦优化政治生态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市场营商环境“三个环境”建设,精准施策整改、精准执纪问责、精准健全长效机制,全面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办事效率明显提高,重点难点工作明显突破,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明显受益,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担当实干的浓厚氛围,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断开创全省林业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主要清理的问题
1.思想不够解放,能力担当不足,主动学习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对涉及全局和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反应不敏感、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得当,导致一些工作陷于被动甚至造成负面影响;对重点及敏感问题缺乏深入系统的研究,碰到难题往外推、遇到矛盾绕着走,对一些急难险重的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牵头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2.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对上级和厅党组的要求在认识和贯彻上还不够深入彻底,政策执行力不足。〔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3.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企业发展、激励创新创业、改善营商环境和惠民便民等方面的政策,不印发“明白纸”“宣传册”,不在政务“公开栏”“公开墙”上进行公开,不在政务服务大厅公众服务电子终端、河北林业网上进行发布,致使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一些好政策不了解或一知半解,落实效果不理想。〔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4.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受理、“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落实不到位,审批不透明、环节多、时间长,未履行首办责任制或一次性告知义务,“互联网+公共服务”工作尚未开展或功能少,无法开展网上审批等。〔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
5.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行政执法不规范,违规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利用职权要求企业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指定有偿服务,增加企业负担。〔牵头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6.着力解决“为”与“不为”界限不清,干好与干坏一样的问题。建立全员责任体系,把年度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落实到人,明确具体要求、完成时限和标准,定量定效定性。对考核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在表彰奖励、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牵头处室:机关党委;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7.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打击制止不力;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举报的破坏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问题不回复、该立案不立案等。〔牵头处室:森林公安局;责任处室、单位:资源处、科技野保处、湿地中心〕
8.纪律涣散,不守规章,漠视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遇到问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态度简单粗暴。〔牵头处室:机关纪委;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9.着力解决林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执法监督不严,隐患排查体系不健全,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10.不严格执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事故预防、风险处置、应急管控制度和措施,事件、事故发生后,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牵头处室:办公室;责任处室、单位:各处室、单位〕
三、时间步骤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自2017年4月开始,至2017年11月底结束,共分4个阶段。
制定方案、动员部署阶段。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聚焦优化“三个环境”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等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克志书记讲话,学思践悟、领会精神,切实增强清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结合本单位工作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精神面貌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好清理工作方案,及时报厅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清理、自查自纠阶段。对照本专项列出的主要清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彻底查清本单位和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网上调查、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体验式暗访、聘请特邀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求工作联系单位、服务对象的意见。对自查和征集到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分类汇总、逐一登记。对自查和搜集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分类施策,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逐项逐条标明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各处室、单位自查自纠报告于6月25日前报厅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中整改、解决问题阶段。各牵头处室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和通过网上、群众来信来电、督促暗访等渠道搜集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挂账督办,做到整改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加大对零报告和查否问题抽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建章立制与问题整改要同步进行,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关注的问题和共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清理和问责成果。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回头看”,做好检查验收。同时,认真归纳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和成功做法。各处室、单位要形成专项清理总结报告,11月15日前报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单位要把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清理工作作为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行动,切实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在手上、亲自组织制定方案、亲自推进清理工作有序开展,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报道等方式,运用报刊、网站和微博、微信平台等媒介,充分宣传介绍清理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意义,广泛宣传报道清理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坚持分类处置。对清理出能够马上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要完善机制、持续整改。坚持宽严相济,对自查自纠主动清理并积极整改的减轻或从轻处理,对比较严重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正确区分清理问题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注重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周报告制度。各处室、单位每周向厅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清理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未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二是建立举报登记制度。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处室、单位交办。三是建立督查巡查制度。适时组成督导组,对清理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四是建立日常推进调度制度。按照厅“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安排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工作调度,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严格责任追究。对清理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好的,将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组织不力、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将对所涉及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效果依然不明显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