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电力线路保护区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2017〕8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解决影响我县电力线路安全运行通道内的违章植树、违章建筑、违章施工、违章放炮采石等现象,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唐河县电力线路保护区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2017年9月25日
唐河县电力线路保护区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切实消除电力线路设施保护区内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十九大期间唐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同时为迎峰度冬及双节期间提供安全可靠电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电力线路保护区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唐河县电力线路保护区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岳晓英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曹宗锁 县发改委主任
乔保义 县工信局局长
张自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 磊 县安监局局长
侯兰举 县林业局局长
张富川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 员:李 涛县安监局副局长
朱清晓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家显 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
王 冬 县规划局正科级干部
周万勇 县国土局副局长
曹炳岩 县城管局副科级干部
马令省 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付生 县水利局副局长
闫学磊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向 峰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办公室:组织开展电力线路保护区隐患治理工作。
主 任:乔保义 县工信局局长
副主任:谢党恩 县发改委纪委书记
向 峰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惠小江 县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办副主任
李 博 县安监局综合监管科科长
仝照青 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蔡军伟 县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
赵东炜 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部主任
王 山 县供电公司保卫部主任
各乡镇要分别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本次整治工作按照“县乡联动、以乡镇为主”的原则实施。
三、工作目标
依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即导线的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的距离220千伏15米、110千伏10米、35千伏10米、10千伏5米内的树障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具体标准是:对保护区内所有速生高大树木或其他高杆植物全部进行移栽或砍伐;对城市绿化低矮种植物进行修剪,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架空电力线路之间的距离符合国家规定。
依法拆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的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
依法清理电力线杆上违章搭挂物。
依法取缔和制止在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开采、放炮、吊装等违法违章施工。
四、处理原则
对于线下违章树木,由各乡镇牵头予以砍伐,电力部门不予任何费用赔偿。
对于有异议的线下树木,根据线路架设时间,由林业部门鉴定树龄后,若线路架设在前,植树在后,则进行砍伐并不予赔偿任何费用;如果植树在前,线路架设在后,在树木砍伐后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中心城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予以赔偿。
对于线下景观树木,确属不能砍伐的,必须修剪,确保安全距离。
五、工作步骤
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县电力线路通道专项治理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专项治理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在本系统内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供电系统充分利用媒体、流动宣传车、散发传单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施工、违章放炮采石等行为的危害性。
清障治理实施阶段
依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各级供电系统对本辖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违章建筑、违章植树、违章放炮采石、违章施工点等进行认真登记,提供给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由各乡镇政府动员违章单位或个人自行清除。经动员后仍不清除的,各乡镇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强制清除,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验收总结阶段
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治理不彻底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达到标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总结经验,奖优罚劣。
六、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做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组织,常抓不懈。
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辖区电力线路通道内的违章障碍物予以清理,同时,积极配合好县直相关单位的工作。
工信局:负责协调落实群防群治护线机制,指导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共同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电力设施保护联合执法活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公安局:负责研究、部署严厉打击涉电犯罪活动,建立完善县乡二级公安部门和供电企业密切配合的打击涉电犯罪长效机制。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阻碍专项治理行动的违法行为,依法从快、从严处理,保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监局:依法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在电力设施安全及保护中的安全执法情况,负责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障碍物对电力线路造成安全隐患的综合监管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将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隐患消除纳入到乡镇安监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中。
住建局:开展市政建设施工时,统筹考虑电力设施保护问题,协助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施工作业管理,防止挖掘机、吊车等大型机械设备施工作业时危及电力设施安全。
林业局:负责做好电力线路通道内违章树木修剪、砍伐的工作,督促各乡镇林业部门及时办理砍伐手续,协助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协调树线矛盾问题。制订林业发展规划时,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充分考虑选择适宜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栽植树木品种,避免电力线路通道内种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
规划局:负责把好规划关,防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规划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及种植植物。
国土局:负责把好土地使用审批关,依法查处违法用地,杜绝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兴建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城管局:负责协助对电力线路通道内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植物进行修剪、砍伐;电力线路通道内种植景观植物时,事先和供电部门协商,保证种植景观植物的最终自然生长高度符合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距离。
水利局: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电力线路通道所有树木的修剪、砍伐等协调、督导工作,严格电力杆塔周围采沙的审批工作。
交通局:负责做好农村公路、干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沿线电力通道内树木的修剪、砍伐等协调、督导工作;规划公路沿线种植绿化带和规划道路、桥涵时,提前留出电力线路安全通道;加强道路施工大型机械作业管理,防止机械设备误碰高压线和损坏电力设施。
供电公司:充分发挥专项治理的主体作用,打好“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攻坚战。协调各乡镇供电所摸底排查,掌握实情,积极主动将存在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情况及时通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尽快处理,消除隐患,确保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七、工作要求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加大《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全社会依法护电意识,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保护电力设施对成功举办农运会的重要意义,真正使保护电力设施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各乡镇应立即成立由分管乡镇长牵头的清障工作小组,并组织召开电力线路清障专项会议,落实清障方案和实施步骤,工作小组名单和清障方案于10月5日前报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自10月6日起,各乡镇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及隐患清理统计报表,于每周五报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参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南阳供电公司所属过境线路的电力设施保护区隐患清理工作。
本次隐患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有关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此次排查工作,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取得实效。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清障工作完成情况,对因工作不力影响电力保障工作的,将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成绩和经验,2017年11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县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总结表彰,巩固专项治理成果,逐步建立保护电力设施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