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吉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的通知
2017-11-08
各有关单位:
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科技评估工作规定的通知》、科技部《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和《吉林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为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要求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我厅设计了《吉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认定工作。经自由申请、资质初审、专家评审论证答辩等程序,科技厅党组会批准吉林省科技信息所等4家为吉林省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即日起,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须依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各自优势及特点,分别对科技研究成果、工程技术成果、科技成果价值等开展科技评价评估工作。
附件:吉林省第一批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名单.doc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