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中心城区牟子片区控规MZ—06—b、c号地块图则调整的批复
2017-11-08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审批乐山市中心城区牟子片区控规MZ-06-b、c号地块调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后的乐山市中心城区牟子片区控规MZ-06-b、c号地块图则。
二、同意将MZ-06-b、c号地块用地性质由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教育科研用地,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容积率≤1.2,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米,绿地率≥35%。
三、请你局按批准图则确定的规划条件审查、审批项目方案,依据批准图则将地块规划条件函告国土部门完善用地手续,在下一步片区控规维护中予以反映。
乐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