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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财政局 屏南县物价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 》的通知

2017-11-09

屏财综[2017]5号

各收费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常态化公示,根据《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屏南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现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根据2017年8月31日前由国家和省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调整。

全县各收费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收费清单制度,本《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附件:全国及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屏南县财政局 屏南县物价局

2017年11月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屏南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印发

宁财税【2017】17号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pdf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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