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为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进全区工业企业提质增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起草了《广西工业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于2017年11月6日印发实施。现将《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意义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等战略加快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为工业发展带来重大契机。我区正处于工业化中期的关键阶段,但后发展欠发达的基本区情没有改变,增长后劲不足、内生动力不强、市场活力不够等问题突出,产业结构依然不合理,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面临困境,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战略性新兴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业增长更多依赖投资拉动和资源消耗,转方式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迫在眉睫。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关于打好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重大部署,根据2017年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工业创新驱动发展和转型升级。工业企业分类管理作为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传统生产向绿色生产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有效增强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形成倒逼低端低质低效企业自我提升的内在动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整治落后行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提高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进工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同发展;有利于促进资源要素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推进产业迈向中高端。
二、总体思路
《管理办法》坚持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政府推动、市场倒逼,转型服务、优化管理,客观实效、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对全区应评价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分类评价,按行业分为优先发展、鼓励提升、整治改造、倒逼转型共四类实行差别化管理,在用地、用能、用电、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行差别化政策,提高要素配置效能,加大对高端高质高效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低端低质低效企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加快广西新型工业化进程。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广西工业企业分类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部门职责。工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应评价工业企业上报的基础数据,并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数据进行核实;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工业企业分类评价工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报联席会议审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共同推进,根据评价结果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
四、分类评价
评价范围。主要对自治区范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分类评价管理工作,自治区范围内电厂和燃气、给排水、垃圾焚烧、污水污泥处理等工业企业暂不列入评价范围。
评价时间。每五年组织一次分类评价,在评价年的9月30日之前完成,评价数据以上一年度为准。
指标设置。为更好地推进工业企业分类评价管理工作,立足企业对经济社会贡献、创新绿色发展、集约集约利用,选取财税贡献能力、土地产出强度、能源利用效率、生产经营效益、研发创新能力、劳动生产效率等方面的指标。
评价方法。按行业进行分类评价,每个行业作为一个独立评价单元;根据各行业特点、政策导向、发展水平等因素,对所评价的行业各项评价指标分别赋予权重;各评价指标总分按100分制,根据企业在行业里排名得出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再分别乘以各自的权重之和是企业最终得分。
划分类别。本着鼓励、引导、倒逼、推动的原则,各行业工业企业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为A、B、C、D四类。
1.A类,是指综合效益好的企业,在行业评价得分排名前10%范围的工业企业;
2.B类,是指综合效益与贡献有待提升的企业,在行业评价得分排名前10%~85%范围的工业企业;
3.C类,是指综合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的企业,推动企业重点改造升级,在行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后5%~15%范围的工业企业;
4.D类,是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重点整治、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行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后5%范围的工业企业。
提档降档加分的特殊情形。
1.提档和加分。为避免相关潜力性、初创型、新业态、战略性新兴和高新技术企业因分类评价造成得分低,而降到C、D类企业,提出一些相关条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提档和加分。这样通过提档和加分避免因评价得分低带来的负面影响,起到鼓励和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发展。
提档条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在原分类结果的基础上提升一档。有六条:列入国家或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且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重较大;拥有自治区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近五年获得2项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荣获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创新等示范企业称号;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实施了重大技改项目。
加分条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原评价得分的基础上提高10%再进行分类。
2.降档。为避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污染、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存在违法现象等企业,在单项指标得分过高,而分类到A类、B类或C类,设定一些限制条件,对出现和存在相关风险的企业实施降档处理。这样通过降档倒逼企业加强管理,增强社会责任,加快转型升级。
降档条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在原分类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档。有四条: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违法或严重失信现象的企业;引发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或存在重大金融风险隐患的企业。
五、差别化管理
在管理周期内,根据分类评价结果对工业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在用地、用能、用电、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通过差别化管理,逐步健全完善企业激励倒逼机制,强化资源产出导向,引导企业树立“高端高质高效”的发展理念,形成崇尚创新、注重协调、倡导绿色、厚植开放、推进共享的机制和环境,加快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A类企业。主要体现在同等条件下,在土地、资金、人才、信贷等资源要素配置和政策享受方面,优先向A类企业倾斜,支持A类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推动企业向高端高质高效发展。主要措施:1.优先保障A类企业用能、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的需求,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2.对A类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在土地使用指标方面可以优先纳入自治区统筹解决;3.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A类企业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专项资金;4.对于A类企业引进的高端人才给予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人才推动企业创新发展;5.对A类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先给予补助、奖励等支持;6.优先把A类企业项目推荐给银行、产业引导基金等,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B类企业。重点鼓励B类企业通过创新、技改等方式,不断提升品牌质量,加快向A类企业靠近,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在土地、技术合作、技改等领域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主要措施:1.保障B类企业用能、用电、用水等资源要素的需求,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2.对B类企业投资建设项目达到一定的投资要求,在土地使用指标方面可以纳入自治区统筹解决;3.鼓励企业通过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创新团队等开展技术合作,联合申报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创新平台,推动企业创新发展;4.立足企业基础条件和发展潜力,鼓励加强质量品牌工程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品牌影响力和市场份额;5.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新技术应用、“零增地”等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转型升级;6.推荐信贷、担保基金、引导基金等金融支持,帮助解决融资难问题。
C类企业。重点鼓励C类企业通过整治改造生产技术、工艺、流程等方式,加大新产品开发、产能置换、技改等方面力度,加快企业转型升级。主要措施:1.引导企业创新发展,开发生产高质量高水平的新产品,促进企业产品更新换代;2.引导企业开展产能置换,禁止落后产能扩张,逐步淘汰落后产能;3.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出效益;4.支持C类企业与高端高质高效的企业开展合作,通过转让土地使用权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企业转型升级;5.在实施有序用电应急预案时,作为限电对象。
D类企业。采取倒逼D类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加快企业转型转产。主要措施:1.对旧产能实行金融紧缩政策,逐步减少金融支持,倒逼淘汰落后产能;2.支持企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发展,推动企业转型转产、提质增效;3.加强能耗对标、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力度,倒逼企业严格实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4.不支持D类企业向低端低质低效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避免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和落后产能扩张;5.在实施有序用电应急预案时,作为重点限电对象。
特殊情形。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企业,企业申请经审核认定后,只参与分类评价,不实施差别化政策。1.被兼并重组的企业;2.C、D类实施了质量效益提升重大投资项目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