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页岩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5年)(黔府办发〔2019〕34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页岩气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9—2025年)
黔府办发〔2019〕3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页岩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战略能源资源。我省页岩气资源丰富,资源量位居全国前列,产业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为加快推进全省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构建能源供应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实施我省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和振兴基础能源产业为主线,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大力提升全省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页岩气打造成全省天然气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加快形成多气源供应保障格局。
(二)主要目标。以正安、习水等为重点建产区,以道真、桐梓、岑巩等为勘探突破区,以威宁、水城、兴仁、黄平、长顺、务川等为资源潜力后备区。力争到2022年,页岩气探明储量达100亿立方米,建成页岩气年产能达15亿立方米、年产量达9亿立方米;力争到2025年,探明页岩气储量达500亿立方米,建成页岩气年产能达20亿立方米、年产量达12亿立方米。
二、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
(三)加大勘探力度。在沿河、德江、务川、黔西南、黔南等地实施一批基础调查评价项目。优选页岩气勘查区块,向自然资源部提出页岩气探矿权设置及出让建议,推动加快页岩气探矿权出让速度。加快岑巩、凤冈、道真、桐梓、威宁、水城等页岩气潜力研究区基础地质条件研究和优选评价,取得勘探突破。力争到2020年,获得调查突破区1—2个;力争到2022年,获得调查突破区3—5个,出让探矿权3个左右;力争到2025年,获得调查突破区8—10个,出让探矿权6个左右,为滚动开发页岩气提供资源支撑。(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四)加快推进“探转采”。加大正安、习水等页岩气评价突破区开发评价和井组先导性试验,加快勘探和提交资源探明储量报告进度,力争页岩气探明储量到2022年达100亿立方米、到2025年达500亿立方米。加强向自然资源部汇报,推进“探转采”工作,加快取得采矿权证,推动规模开发。(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
(五)加快产能释放。依托正安、习水页岩气勘探开发重大项目,加快产能建设,将黔北页岩气勘探开发项目打造成为全省重点建产示范区,力争页岩气年产能、年产量到2022年分别达15、9亿立方米,到2025年分别达18、11亿立方米。加大岑巩、凤冈、道真、桐梓、威宁、水城等勘探突破“甜点区”的开发力度,尽快形成产能释放,力争到2025年,页岩气年产能达2亿立方米、年产量达1亿立方米。支持页岩气、煤层气及致密气等多气共存区域多气共采,统筹资源开发。(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煤矿安监局)
三、加快页岩气综合利用
(六)完善输出通道。依托中缅、中贵国家天然气干线管道和全省天然气“县县通”工程,结合页岩气产能建设和市场需求,按照整体规划、适度超前、分步实施的原则,统筹规划全省页岩气输出管道建设,将习水—正安—务川—德江天然气管道打造成为黔北页岩气资源输出主通道,确保页岩气就近消纳和余量外输通道互联互通。(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
(七)加快储气设施建设。优化储气调峰设施布局,实现就近液化储存,加快压缩液化储存设施建设,提高全省天然气应急储备调峰能力。到2025年,实现黔北页岩气产业化基地每天100万立方米天然气液化加工能力和3万水立方液化天然气储备能力。(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
(八)加快消费市场培育。鼓励中下游企业优先使用本地区生产的页岩气,加快页岩气在城镇燃气、分布式能源、工业、交通等领域的使用,扩大消费市场。(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
四、加强科技人才支撑
(九)加强页岩气地质评价研究。结合地下储层“地质+工程甜点区”和地面地势特征,深化地质评价技术研究,形成与全省不同页岩气资源成藏机理、富集规律、资源评价与选区相适应的技术体系。(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十)开展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攻关。积极探索盆外复杂山地强改造区页岩层钻完井及储层增透技术,形成适合贵州地质构造特征和储层特征的钻井工艺技术系列、钻井液体系、体积压裂装备与施工技术体系以及提高单井采收率技术体系,达到优质高效完成钻井和降本增效的目标。(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十一)探索绿色开发模式。研究复杂山地页岩气水平井绿色开发配套技术,形成页岩气高效清洁开采技术、“丛式井”集约化用地、水污染防控及循环利用、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数字化气田与信息技术等配套技术和方法。(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大数据局、省林业局、省能源局)
(十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类科研技术团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开展页岩气技术攻关,推动页岩气关键技术取得突破。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人才队伍培育和开发计划,加强校企合作,结合页岩气产业发展需求,推动院校开设专门课程,培养培训有关专业人才。(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责任
(十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做好页岩气开采区块规划环评工作,对已开展且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的建设项目,其环评文件可按照规划环评意见简化,建设项目投产后5年内要及时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重点抓好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和液体废物处理,推进处理设施建设,严格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页岩气勘探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油基岩屑等危险废物。(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
(十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建立页岩气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技术应用,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推动页岩气安全生产。页岩气勘探开发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页岩气钻井、压裂、集输、脱水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制订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
六、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贵州省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能职责,按照“绿色通道、联审联办、协调推进、合规投产”的原则,加快页岩气勘探开发及配套项目手续办理。各有关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页岩气产业快速发展。省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沟通,推动政策落实。(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
(十六)保障项目建设用地。认真落实页岩气作为战略性矿产,地质勘查经批准可办理临时使用土地手续的政策。在试采和取得采矿权后转为开采井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规定进行补划。将页岩气勘探开发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应保尽保。(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
(十七)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用好中央页岩气开发利用财政补贴资金,推动页岩气产业发展。支持乌江能源集团、中石化勘探分公司等主要页岩气勘探开发主体,大力推进全省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加强页岩气开采投融资担保,推动页岩气探矿权、采矿权抵押融资,筹集页岩气产业发展资金。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页岩气产业,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页岩气勘探开发利用格局。(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
(十八)强化监管约束。按照“分段分级监管、部门分工明确、监管权责清晰”的原则和行业各项技术标准规范,建立“责任主体明确、监管调控有效、协调配合到位”的页岩气上中下游全链条监管体系。督促勘查单位严格按照勘查实施方案,落实勘查计划、资金投入,对长期勘查投入不足、勘查结束不及时开发的,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报告,防止“圈而不探、占而不采”现象。(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