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省市驻肃)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业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17年11月1日
关于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
为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加快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有效解决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减畜后农牧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的问题,结合我县草原畜牧业发展实际,现就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现状
全县草原总面积2677.55万亩,其中在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草原总面积198.2万亩(含省绵羊繁育技术推广站、宝瓶河牧场),占草原总面积的71.3%,其中:核心区18.2万亩,缓冲区249.9万亩,实验区811.4万亩,外围保护地带666.7万亩。在落实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时,省、市核定我县落实补奖草原面积291.9万亩,核定适宜载畜量为83.53万个羊单位,超载牲畜1.18万羊单位,止目前已完成减畜7.13万个羊单位,现仍超载牲畜3.5万个羊单位。
二、基本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的决策部署,以“生态优先、供给安全、提质增效、助农增收”为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修复与绿色养殖相协调、农牧民增收与产业转型相协同,生产方式转变与科学技术支撑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草原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草原畜牧业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变,强力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三、目标任务
按照省上制定的《甘肃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和市政府确定的三年减畜方案,218年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减畜任务,祁连山自然保护区肃南段总体实现草畜动态平衡。聚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措并举打好畜牧业转型升级“组合拳”,探索走出一条环境友好、特色鲜明、规模发展和改革创新的畜牧业现代化发展道路,在草原畜牧业机制创新、生产方式、品种更新、技术推广、执法监管等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草原畜牧业发展水平明显提升,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实现“禁牧不禁养、减畜不减收”的目标。到22年,力争全县养殖小区(场)达到1个,储草棚达到1座以上,建立人工饲草地1万亩以上,积极探索在甘州、临泽、高台等地建立异地青贮饲草基地,促进养殖方式转变,舍饲半舍饲率达到75%以上,实现以规模化带动标准化、以标准化推动规模化互动互促的发展目标;加大畜种改良力度,牛羊良种化程度分别达到9%和95%以上,农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以上,农牧民畜牧业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以上。
四、工作重点
(一)强化政策项目扶持
1.全面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加快实施退牧还草、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等草原保护项目,积极争取实施已垦草原治理、粮改饲、草牧业试点项目,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修复工程。
2.积极争取实施“三化”草原治理、人工牧草种植等草原畜牧业发展项目。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资金渠道,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3.全面落实中央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业保险等支持畜牧业发展的保护补贴政策,加大细毛羊、牦牛等畜牧业政策性保险推广力度,对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的转产经营主体给予重点扶持。
4.加快推进农牧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完成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启动畜牧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农牧村房屋产权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草原经营权、农牧民住房财产权和养殖设施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草原流转、经营、增效模式。
5.落实中央有关县域金融机构涉牧贷款增量奖励政策,扩大涉牧贷款放贷规模,重点支持发展畜牧业农牧户小额贷款、产业链贷款、农牧村各类产权抵押贷款等。
(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牧委、农机局、人行肃南县支行、各乡镇政府)
(二)切实转变发展方式
6.把发展舍饲养殖作为草原畜牧业转型发展的首选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模适度、相对集中、规范管理、综合利用”的思路,科学规范建设舍饲养殖场区。鼓励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对省部级标准化示范场给予奖励补助。
7.大力推广“牧区繁殖、农区育肥”发展模式,引导农牧户将天然草原超载牲畜向养殖场区转移,积极推行阶段性划区轮牧、舍饲、半舍饲生产模式,实现草原保护、建设、合理利用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
8.积极调整畜群、畜种结构,坚持走以细毛羊为主的舍饲养殖之路。全力抓好养殖棚圈、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后退出草原放牧牲畜的饲养问题。
(责任单位:农牧委、财政局、发改委、各乡镇政府)
(三)夯实饲草产业基础
9.紧紧围绕全市“百万亩优质牧草基地”建设目标,结合生态保护和天然草地修复治理项目实施,科学制定高标准优质饲草料生产基地规划,加快饲草料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牧草种植面积,形成稳定的饲草资源,保障饲草料有效供给。
1.鼓励农牧民建设节水灌溉人工饲草料基地,按照因地制宜、宜草则草的原则,大力推广种植以紫花苜蓿为主的多年生优质牧草和以饲用玉米、燕麦为主的当年生优质牧草,对种植饲草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补助,对在农区收贮饲草发展舍饲养殖的专业合作社和养殖大户给予适当补贴。
11.全力推进秸秆饲料化加工利用模式,重点推进工厂化秸秆饲料生产、秸秆青贮黄贮,对发挥作用好的饲草料储备加工点和达到一定规模的秸秆饲料加工企业、青贮黄贮养殖场区户给予适当补贴,推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高效利用。
(责任单位:农牧委、发改委、环林局、农机局、科技局、各乡镇政府)
(四)加快良种良法推广
12.鼓励发展肉羊、肉牛良种繁育场,对达到省部级标准的给予奖励性补助。加大对细毛羊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积极推广高山细毛羊两年三产、多胎繁殖和腹腔镜子宫角输精技术应用,大力推行短期育肥、四季均衡出栏技术,改变产品供应季节性短缺、效益受限的局面。
13.在浅山地区发展多胎高繁肉羊和优质肉牛品种,实现优良畜种区域化布局。对不适应舍饲养殖的肉羊品种进行持续改良。引进牦牛新品种,对本地牦牛进行杂交改良、提纯复壮,加快提高品质和生产性能。
14.加强畜牧高新技术、关键技术、常规技术、实用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运用力度,全面普及“良种、良料、良舍、良医、良法”五良技术,切实保障新品种新技术在增产增效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责任单位:农牧委、财政局、科技局)
(五)延伸产业发展链条
15.以发展绿色有机畜产品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认真研究推进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各项措施,建立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示范点,系统推广绿色有机产品生产技术,稳步扩大绿色有机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增加绿色、有机、安全以及更加契合消费者需求的畜产品。
16.大力培育和支持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发展,促进畜产品加工增值,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指导农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牧户走联合发展的路子,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积极推广“企业+合作社+农牧户”的经营模式,提高农牧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对取得有机品认证的给予奖励补助。
17.积极创新营销模式,加强终端市场开拓,完善销售网络,鼓励企业开展产销衔接、农超对接,支持企业在全国设立农畜产品直销网点和电商销售平台。推进电商与实体流通结合,拓宽销售渠道,畅通各种形式的对接直销,促进绿色、有机畜产品销售,实现畜产品由“产得好、加工得好”向“卖得好”转变;对牛羊贩销大户给予奖励,拓宽活畜外销渠道。
18.大力推进畜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畜牧业从生产向生态生活、从物质向精神文化功能拓展,鼓励发展林下养殖、休闲度假、生态观光、民俗体验等休闲观光畜牧业,带动农牧村发展、农牧民增收。
19.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开展粪便利用、良种供应、农机作业、质量监测等市场化和专业化服务。
(责任单位:农牧委、环林局、市场监管局、旅游局、各乡镇政府)
(六)全面推进生态保护
2.认真贯彻落实《肃南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快完成禁养区养殖场区的搬迁工作。将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有机肥生产、秸秆饲料加工等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1. 强化养殖小区(场)和规模养殖大户监管工作,加大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排放物无害化处理措施,积极推行粪尿集中堆积发酵还田还草技术,推动绿色发展。扶持企业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建设有机肥生产线。已建成养殖场必须限期补建粪污处理设施,所有新(改扩)建的养殖场区必须全部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农牧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林局)
(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22.每个乡(镇)每年重点扶持培育2家以上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的农牧业专业合作社,通过其带动提升销售能力和精深加工能力。
23.规范各类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性合作社,以示范社为载体,加强合作社监管,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24.加大合作社扶持力度,每年评选一定数量运行规范、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显著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奖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增强对产业发展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农牧委、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推进措施,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畜牧产业融合集聚。
(二)强化配合协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沟通,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分工要求,主动作为,靠实责任,加大涉农项目争取实施力度,为推进畜牧业转型发展提供有效资金保障。
(三)提升服务能力。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农牧民的科技教育和培训力度,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操作技能和培训效果。加大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农牧技术指导服务能力和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在网络渠道、品牌信誉、技术人才方面优势,在农资供应、产品流通、技术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牧民提供公益性、普惠式服务。
(四)注重科学规划。要通盘考虑土地、生态、环境、产业等因素,深度谋划、科学规划,围绕产业融合模式、主体培育、政策创新和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和总结成功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