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农业局(农办) 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公告
大田县农业局
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公告
根据《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田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定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8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农民自愿申请、乡业务部门初核、评审小组审核评定。
二、认定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农产品安全生产意识,无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在劳动力年龄内,在本县从事农业生产,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业主。
获得以下证书之一
1.获得农业职业资格证书
2.涉农中专以上毕业文凭或同等学力
三、认定等级
初级:规模经营10亩以上;畜禽养殖业年存栏生猪250头上,牛羊50头以上,禽兔2000只以上;收入达到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倍以上。
中级:规模经营20亩以上;畜禽养殖业年存栏生猪1000头上,牛羊100头以上,禽兔5000只以上;收入达到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倍以上。
高级:规模经营50亩以上;畜禽养殖业年存栏生猪2000头上,牛羊200头以上,禽兔10000只以上;收入达到当地上一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倍以上。
四、认定程序
农民自愿向当地乡农技部门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大田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经乡农技站初审同意后,上报大田县农业局。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按照认定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农业从业者的申请材料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拟认定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予以公布。
五、申报材料
1.《大田县新型职业农民职业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2.主导产业照片。
3.身份证、毕业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经乡业务部门审核后推荐上报农业局。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开始,至2017年11月28日截止。
附件:《大田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
附件
大田县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民族
专业
身份证号
家庭人口
联系电话
家庭劳力
家庭地址
电子邮箱
从事产
业情况
主体产业:
种植养殖地点
产业规模:
从事本产业年限
上年度产业收入
上年度家庭收入
人员类别
专业大户 家庭农场主 农民合作社带头人 其他
家庭从事产业人数
带动农民数量
学习培训经历
是否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参加其他农业培训次/年
获得证书情况
1.农民技术职称级2.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名称:等级4.绿色证书 5.其他
乡镇农业部门
单位 年 月 日
乡政府审核
审核单位年 月 日
县农业主管部门
审核
单位 年 月 日
县政府意见
单位 年 月 日
认定证书
证书号码:
申请人: 申请时间: